被执行人提供假住址,大爷给法官指路

被执行人提供假住址,大爷给法官指路

本报记者 郑芳芳

2月27日6时30分,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开启马年第一次集中执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宁夏法治报社进行全程直播。

“您好,我们是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请问您是马某吗?”

“我不是,你们找错人了。”

第一个执行现场,由于被执行人马某提供的住址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导致首次查找未找到马某。

“我们跟社区核查过,他确实经常进出这个小区。”执行法官眉头紧锁,再次与案件的审判法官及申请执行人电话确认——地址登记的确是5号楼三单元。问题出在哪儿了呢?

此时,一位晨练的大爷路过楼道口,执行法官抱着试试看的心态上前询问:“大爷,您认识这个人吗?”

“认识,就在旁边4号楼三单元住着呢,天天早出晚归,见过好几次。”大爷一句话点醒了执行法官:被执行人马某诉讼时提供了假地址。

爬上4号楼三单元6楼后,执行法官敲开了马某家的门。见到执行干警,睡眼惺忪的马某瞬间清醒,但被问到是否能履行向王某借贷的8000元时,马某称自己已履行绝大部分,剩余部分实在没能力,最终被带回西夏区法院。

直播过程中,有网友提出“对无辜的人也太打扰了”的质疑,执行法官回应道:“执行中我们会反复核查被执行人住址等信息,但偶尔也会遇到此类真假参半的信息,系难以核查的情况。我们将会同社区、物业等第三方加强对接,进一步锁定被执行人真实住址。希望申请执行人能提供更多详细线索,协助法院精准查人找物,将胜诉权益兑换为‘真金白银’。”

直播接近尾声,不少网友追问:“人是找到了,能执行到位吗?”记者便随执行法官一同来到法院临时羁押室,了解后续进展。

杨某系一起合同纠纷的被执行人,拖欠申请执行人2万元合同款未付,3个月前调解完后仍未履行。

执行法官开门见山:“你这属于小标的案件,申请执行人也不愿意分期,今天要是不履行,就得面临司法拘留等措施。”

杨某问:“拘留多少天?”

执行法官答:“15天。为了2万元进去一趟值得吗?”

在拘留措施的威慑下,杨某当场凑钱全额履行。

马某则与申请执行人谈得并不愉快。马某认为自己已向申请执行人“打过招呼”要等几个月再继续履行,但申请执行人因急需用钱,并不接受,昔日好友在临时羁押室里争得面红耳赤。执行法官连忙上前安抚道:“有话好好说,为了8000元伤了和气不值得,想想当时借钱时的情谊。”几句话后,双方情绪逐渐缓和。最终,马某打了几通电话,凑齐了全部案款,案件顺利执结。

截至当日14时,拘传到法院的5名被执行人,全部履行完毕案款。此次集中执行共查找被执行人34人次,执行完毕案件11件,达成执行和解4件,执行到位金额32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