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校园欺凌 守护青春底线——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公安局联合司法所开展法治宣讲进校园

拒绝校园欺凌 守护青春底线——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公安局联合司法所开展法治宣讲进校园

为推进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切实预防和遏制校园欺凌,引导青少年树立法治意识、守住行为底线,3月2日,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公安局建设派出所、法制大队联合塔河县司法所走进塔河县第一中学,开展以“拒绝校园欺凌 守护青春底线”为主题的法治宣讲活动,面向在校学生解读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为青春成长筑牢法治屏障。

宣讲现场,民警与司法所工作人员结合青少年身心特点与校园实际,系统讲解校园欺凌的界定、表现形式、危害后果与应对方法。宣讲重点围绕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展开,明确将学生欺凌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畴,对殴打、侮辱、恐吓等欺凌行为作出清晰处罚规定,打破“年少免责”的误区,让在场学生深刻认识到:校园欺凌绝非“小打小闹”,而是触碰法律红线的违法行为。

此外,民警还结合典型案例,剖析欺凌行为对受害者、施暴者及校园环境的多重危害,拆解从口角争执、肢体冲突到网络辱骂、孤立排挤等常见欺凌场景,告知学生违法成本与法律责任,引导大家遭遇欺凌时不沉默、不隐忍、不报复,第一时间向老师、家长及公安机关求助,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次送法进校园,把法律条文转化为易懂易学的行为准则,让法治精神入脑入心。下一步,塔河县公安局将持续联合司法、教育等部门,聚焦校园安全重点难点,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隐患排查与应急处置,以法治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全力守护校园一方净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