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化解基层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2月4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一二四团红果连心调解工作室成功调解一起土地流转合同纠纷,通过耐心疏导、释法析理,促成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并协助完成司法确认,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用实际行动为团场和谐稳定筑牢根基。

2025年3月,当事人凡某与费某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凡某流转费某名下70亩土地,双方约定了流转相关事宜,凡某按约定向费某支付了全部流转费91000元。然而,费某在收取流转费后,未按协议约定履行出租义务,擅自将该70亩土地转租给第三方种植,此举违反了双方签订的流转协议,侵害了凡某的合法权益。事发后,费某向凡某致歉并承诺,将在2025年年底秋收结束后全额退还流转费。2025年年中,费某向凡某退还了36000元,剩余55000元流转费却迟迟未付。凡某多次上门催要,费某均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推脱,双方就欠款事宜反复协商无果,矛盾逐渐升级,凡某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情急之下,2026年2月4日,凡某来到一二四团红果连心调解工作室正式申请调解,希望通过专业调解力量化解纠纷,追回剩余欠款。工作室调解员接到申请后,第一时间对案件进行了解,核实相关事实,确认符合调解条件后,当即决定受理此案,并于当日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现场,调解员坚持“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法育人”的原则,首先安抚双方当事人的情绪,引导双方冷静沟通、理性表达诉求。调解员向费某详细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流转合同履行、违约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其擅自转租土地、拖欠流转费的行为已构成违约,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也耐心倾听费某的实际困难,了解到其确实存在资金周转压力,并非恶意拖欠。
针对双方的诉求与实际情况,调解员积极搭建沟通桥梁,一方面劝说凡某体谅费某的暂时困境,给予一定的还款缓冲时间;另一方面引导费某正视自身违约行为,主动承担责任,积极筹措资金偿还欠款。经过调解员的耐心疏导和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终于放下隔阂,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根据调解协议约定,费某于2026年4月30日前,通过微信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凡某60000元(包含本金55000元及利息5000元),此次纠纷就此了结,双方当事人不再就该土地流转事宜产生任何其他争议,互不追究对方其他责任。
为进一步强化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调解员在协议签订后,主动向双方当事人讲解司法确认的相关知识和重要意义,建议双方一同前往奎屯垦区人民法院办理司法确认手续。在调解员的引导下,双方当事人积极配合,顺利完成了司法确认,使该调解协议获得了强制执行力,为协议的履行加上了一道“安全锁”,切实打消了双方的顾虑。
“太感谢红果连心调解工作室的调解员了,不用打官司,就帮我解决了困扰许久的欠款问题,还帮我们办理了司法确认,让我心里彻底踏实了!”凡某握着调解员的手,连连表示感谢。费某也表示,会严格按照调解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欠款,今后将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不再发生类似违约行为。
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是一二四团红果连心调解工作室立足基层、服务群众,积极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的生动体现。下一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一二四团红果连心调解工作室将持续坚守“司法为民、调解为民”的初心,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优化调解服务,提升调解能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用温情调解传递法治温度,用实际行动守护团场辖区的和谐稳定,为基层社会治理贡献调解力量。(张晓莉 赵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