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3日,吉林省辽源市东辽县人民检察院召开2026年度第一次检察委员会,专题学习《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会议现场
本次会议由检察长苏振伟主持,首先全体委员集体学习《规定》。从《规定》出台的背景及核心意义切入,逐条学习规定相较于以往案件质量评查相关要求的更新要点,学习了案件质量评查应由办案部门在案件归档前完成、应当逐案开展重点评查的六项案件类型、评查结果四类等次的具体认定标准等重点内容,确保全体委员精准把握规定实质、熟练掌握工作要求。
学习结束后,各位委员依次发言,明确表示会后将第一时间在本部门内部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完善案件归档管理,积极推送优质案件,推动规定要求落地见效。
苏振伟检察长就下一步工作作出强调:一是要将检委会业务学习常态化、长效化落到实处。以本次学习为契机,持续关注最高检发布的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必要时召开检委会扩大会议,引导员额检察官在交流学习中开拓思路、集思广益,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办案质效。二是完善部门间责任分工,针对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要加强内部协作,充分发挥政工部门、检务督查部门职能作用,确保《规定》落地执行到位。三是要高度重视优质案件推送工作,严把法律文书质量关,在坚守“基本框架不松动、基本条款不出错、基本内容不缺失”底线的基础上,做到释法说理透彻、行文规范严谨,全面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和法律文书水平。
此外,本次会议还研究了四项案件类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