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莎车县人民法院:倾力执结抚养费 温情司法护成长

新疆莎车县人民法院:倾力执结抚养费 温情司法护成长

一面锦旗寄深情,司法为民暖人心。近日,申请执行人阿某将一面印有“执法为民一身正气,勤政为民两袖清风”的锦旗送到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手中,一遍又一遍地诉说着自己的感谢。

案情回顾:

申请人阿某与被执行人麦某原系夫妻,育有两名未成年子女。双方离婚后,麦某未支付子女抚养费,阿某遂向法院申请,要求麦某支付拖欠抚养费9.4万元。

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依法冻结了麦某的银行账户并与其联系。麦某情绪抵触,称阿某在教育及探视方面存在问题;阿某则坚称对方捏造事实,要求法院立即采取强制措施。双方矛盾尖锐,案件陷入僵局。

执行过程:

面对僵局,执行法官并未简单采取强制措施,而是主动与申请人阿某深入沟通,探寻案件症结。经了解,阿某经济状况良好,申请执行并非因急需费用,而是因麦某反悔拒付抚养费,多次以骚扰、辱骂等方式干扰其生活。阿某遂希望通过执行“施压”实现“对等回应”。

掌握实情后,执行法官意识到,本案核心并非单纯抚养费支付问题,而是因抚养权争议引发的家庭矛盾升级。若仅就款项采取强制措施,不仅难以实现效果,还可能激化对立,损害未成年子女权益。因此,确立了“疏导为主、强制为辅,实质化解矛盾”的工作思路。执行法官分别与双方深入沟通,耐心倾听诉求。对麦某,严肃告知支付抚养费是法定义务,拒不履行将面临信用惩戒、拘留等法律后果,并从父亲责任与孩子成长角度进行情理劝导。对阿某,执行法官在坚定支持其合法诉求的同时,也从孩子身心健康出发,引导其积极为父女亲情联络创造条件。

经执行法官多次耐心调解与释法明理,麦某认识到自身错误及法律后果,表示愿意立即支付拖欠的抚养费。阿某也表达了在法律框架内配合合理探视的意愿。最终,麦某将9.4万元抚养费全额支付至法院账户,法院第一时间向阿某发放。双方关系出现缓和迹象。

法官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本案中,麦某作为父亲及法定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应承担抚养费支付责任。

此案执行法官未局限于执行请求本身,而是深入溯源、精准施策,通过法理与亲情交融的沟通,引导当事人理性面对纠纷,最终实现矛盾妥善化解。它不仅是一次案件的执行,更是新疆莎车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一个缩影。

下一步,新疆莎车县人民法院将持续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不断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创新执行举措,精准发力破解执行难题,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与满意度。(木尼热·麦麦提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