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昭苏县综治中心:人民调解巧解交通事故赔偿纠纷

新疆昭苏县综治中心:人民调解巧解交通事故赔偿纠纷

近日,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昭苏县综治中心成功化解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通过专业调解推动双方达成一致赔偿协议,高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矛盾就地化解,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这起纠纷发生于2025年5月17日10时许,当事人杨某驾驶普通货车行驶时,与对向由南向北行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当地交警大队迅速立案调查,并依法划分了双方责任。然而,约定的赔偿期限届满后,肇事方迟迟未履行赔偿义务,杨某与肇事方多次协商交涉均无结果,维权陷入僵局。为避免矛盾升级,杨某向昭苏县综治中心申请调解,并明确表示若调解无果,将通过诉讼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案件受理后,昭苏县综治中心迅速启动“法律咨询专家+人民调解员”联动工作机制。法律咨询专家团队第一时间开展案件核查,逐一与纠纷双方进行深度沟通,全面倾听诉求、梳理意见,精准锁定赔偿金额、支付方式等核心争议点。调解人员立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系统梳理事故赔偿的法律依据与标准,为调解工作筑牢法治基础。

在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坚持‘法理为先、情理为基’的原则,一方面向肇事方释明履行赔偿义务是法定责任,逾期不履行需承担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体谅肇事方实际困难,同时兼顾杨某合理维权诉求,耐心疏导双方情绪,化解对立情绪。经过多轮面对面协商,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共识。肇事方当场一次性向杨某支付赔偿款8895元,这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此次纠纷的高效妥善化解,不仅为双方当事人省去了诉讼程序的烦琐流程、节约了时间与经济成本,更生动彰显了昭苏县综治中心在化解基层矛盾、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中的关键作用。

新疆昭苏县综治中心通过灵活运用“人民调解+司法确认”调解模式,精准回应群众合理维权诉求、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有效遏制了矛盾纠纷的激化升级,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与好评,为构建平安和谐、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环境,注入了温暖而坚实的力量。(周强 薇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