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昭苏县综治中心:担保代偿起纠纷 调解+司法确认促履约

新疆昭苏县综治中心:担保代偿起纠纷 调解+司法确认促履约

近日,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昭苏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成功化解一起担保代偿追偿权纠纷。在调解员扫吾列·阿勒太的专业介入下,双方就代偿款项分期支付达成一致协议,并约定申请司法确认以赋予协议强制执行力,高效实现案结事了、权责明晰。

据悉,纠纷源于2023年4月,当事人波某某与某担保公司签订《委托担保合同》,由该公司为其一笔27万元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后因波某某未按约定偿还贷款,担保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依约履行担保责任,代偿本息合计147523.02元。此后,担保公司向波某某追偿该笔款项,经双方核实,波某某仅偿还2万元,剩余127523.02元拖欠未付。2026年1月15日,双方共同向昭苏县综治中心申请调解,寻求高效解决方案。

案件受理后,调解员扫吾列·阿勒太第一时间梳理案件脉络、厘清事实权责,围绕代偿金额确认、剩余款项支付方案两大核心问题组织调解。调解中,扫吾列·阿勒太一方面向波某某精准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明确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责任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以此明晰波某某需履行的还款义务及逾期未付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结合波某某实际履行能力,耐心引导担保公司作出合理让步,为纠纷化解搭建顺畅沟通桥梁,双方分歧逐步缩小。

经扫吾列·阿勒太耐心沟通协调,双方于当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波某某所欠127523.02元代偿款分两期支付,2026年6月30日前支付27523.02元,2026年12月30日前付清剩余10万元。为保障协议履行,双方一致同意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赋予协议强制执行力,从法律层面锁定权利义务。

该案是昭苏县综治中心化解金融担保类纠纷的典型实践,“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既依法维护了担保公司的合法债权,又为波某某规划了可行的还款路径,有效避免矛盾激化、降低双方诉讼成本,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彰显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高效与温度。同时,该案也为广大金融消费者敲响警钟,提醒公众树立诚信借贷意识,审慎对待担保行为,依法履行还款义务,共同守护辖区良好金融秩序,筑牢基层治理法治防线。(周强 薇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