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无心口角,竟让酒桌挚友反目、菜刀相向。2025年12月3日,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害罪,被告人阿某因一时冲动,不仅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更将自己推向法律的审判台,背负起刑事犯罪的沉重责任。
2024年8月,被告人阿某与巴某在某毡房内聚餐饮酒,推杯换盏间,酒意渐浓,两人因琐事爆发口角。言语交锋不断升级,情绪失控的阿某,随手抓起桌上的菜刀,朝着巴某挥砍而去,致其右手手腕、头部等四处受伤流血。经鉴定,巴某的伤情构成轻伤一级,阿某的行为已构成刑事犯罪。
案发后,阿某主动向被害人巴某表达歉意,并积极履行赔偿义务,以实际行动弥补自己的过失并获得了巴某的谅解。2025年11月14日,检察机关依法对阿某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审理认为,阿某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其积极赔偿、认罪悔罪且获被害人谅解,符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可酌情从宽处理。
最终,阿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该判决现已生效,彰显了司法机关对暴力行为“零容忍”的坚定立场,也警示公众:任何形式的故意伤害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
法官说法:那些关于“轻伤害案”的误区
轻伤不算“大事”?错!轻伤一级、二级均属于刑事立案标准,一旦鉴定构成轻伤,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面临刑事处罚,绝非“赔钱就能了事”。刑事责任与民事赔偿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责任,赔偿并不能替代刑罚。
醉酒可以免责?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酒劲不是脱罪的借口,更不是冲动伤人的“保护伞”。饮酒后的行为仍需自我负责,违法必究。
取得谅解就不用负刑责?不一定!赔偿与谅解是重要的从宽量刑情节,体现被告人悔罪态度和修复社会关系的努力,但并非免罪条件。法院会综合考量犯罪事实、情节、危害后果等因素依法裁判,绝不意味着“赔偿即可免除刑罚”。
法律是底线,也是警醒。每一个判决的背后,都是对行为的规范,更是对人心的引导。愿我们都能学会克制情绪、冷静处事,不因一时冲动跨越法律红线,用理性与包容化解矛盾,共同守护社会安宁与和谐。(热米拉·玉尼斯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