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代程邈获罪被释案:改造隶书“书同文”

秦代程邈获罪被释案:改造隶书“书同文”

程邈,字元岑,秦朝下邽(今陕西渭南)人。历任秦代县狱吏、御史大夫等职,因罪入狱,在狱中研究文字的书写方法,用时十年,将秦代的大小篆改进为书写便利、易于辨认的三千个隶字,经有关官员逐级呈献给秦始皇后被赦罪释放,并将其改进的隶书文字作为全国通用的“定书”,对中国文字形态、书写方式及通行全国的制度改革作出重大贡献,为中华文化的传承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性情耿直的基层司法小吏

程邈本是县狱吏,《睡虎地秦墓竹简·封诊式》记载了诸多与狱吏有关的真实案例,略举数案。

一是押送执行案:某里的士伍(平民)甲控告说:“我请求将我亲生的、同里居住的士伍丙施加‘鋈足’之刑,流放到蜀郡的边远县,命令他终身不得离开流放地。特此禀告。”上报给法丘县主管官员:士伍咸阳人士,现住某里,名叫丙。因其父亲甲控告,请求对其施加“鋈足”之刑,流放至蜀郡边县,并令其终身不得离开流放地。

经审议决定,依照甲的控告流放丙,并依法将其家眷连带流放。现已对丙执行了“鋈足”之刑。命令一名吏和一名徒隶,携带通行凭证(传)和一份固定格式的文书(恒书)送去给令史(县级官府中负责文书、侦查等事务的狱吏)。沿途可以轮换押送的吏和徒隶,按照所经县邑的顺序依次递解,直到送至成都。成都县官府再将这份恒书上交给太守府。沿途按法律规定供给口粮。法丘县已经完成文书传递和犯人递解的程序,特此汇报。谨告主管官员。

二是捉拿嫌犯案:某里的“公士”(秦代最低一级爵位)甲前来自首说:“在五月末(晦日),我伙同同里的‘士伍’丙,盗窃了某里‘士伍’丁的一千钱。我没有犯其他罪过,现在前来自首,并告发丙。”官府立即命令史某前去捉拿逮捕丙。

三是检验上吊身亡案:某里的里典甲报告说:“本里人士伍(平民)丙在自己家中上吊身亡,不清楚原因,特来报告。”官府立即命令令史某前往勘查。令史某的记录如下:我和牢隶臣(在监狱服役的官奴)某,随同里典甲、丙的女儿一起对丙进行检验。

丙的尸体悬挂在其住宅东侧房间的北墙椽子上,面朝南。用作缢索的枲麻绳有大拇指般粗,缠绕系在脖子上,绳结在颈后……解开绳索时,尸体的口鼻有叹气般的声音。缢索在脖颈处留下了斜纹的淤血痕迹……其他测量未见兵刃、木棍和绳索的痕迹……自杀者必定事出有因,要询问和他共同居住者,以此来核实其自杀原因。

四是检验妇女流产案:某里的士伍(平民)之妻甲控告说:“我已怀孕六个月。今天白天和同里的成年女子丙打架,我和丙互相揪斗,丙将我摔倒在地并踢我腹部。同里的公士(有爵位者)丁前来解救,将丙和我分开。我回到家里就感到腹部疼痛,从夜晚到现在,胎儿流产了。现我将流产的胎儿包裹好带来官府控告丙。”官府立即命令令史某前去逮捕丙;随即检验婴儿的性别、胎发和胞衣的状况。又命令多次生育的隶妾(女囚),检查甲下体出血及受伤的情况。另外,询问甲的家人关于甲回家后的生活状况以及腹痛流产的情形。

因罪入狱

上述案例具体介绍了狱吏参与现场勘验、法医检验、捉拿逮捕和讯问嫌疑人,并负责制作笔录文书等相关职责。《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亦提及狱吏失职的后果(如囚犯逃亡需赔偿损失);《秦律十八种》则规定狱吏需定期核对囚犯名册,误期则“赀一甲”(制作并上缴一副士兵穿戴的铠甲作为罚款)。

里耶秦简中则出现“狱史”负责记录案件审理、刑徒分配,如“隶臣妾系城旦舂”(刑徒服劳役)的文书批复。还记载了迁陵县丞的一则命令:之前交办的事项尚未收到回复,必须追究。现命令令史立即制作回复文书,不得延误。

成书于汉代,但反映秦制延续的《汉书·百官公卿表》则记载:县令、长,皆秦官,掌治其县。万户以上为令,秩千石至六百石。减万户为长,秩五百石至三百石。皆有丞、尉,秩四百石至二百石,是为长吏。百石以下有斗食、佐史之秩,是为少吏。狱吏属“百石以下”阶层的司法小吏,比长吏职位低,但比亭长职位高。

由此可见,程邈属于秦代县级官府中的基层司法小吏,自然也干过上述狱吏所干过的诸多工作。据史料记载,程邈性情耿直,工作中亦因性情耿直而触怒了秦始皇,被关进了云阳监狱。

程邈被关入狱中服刑后,被迫接受劳役。据史料记载,秦代犯人一般根据其刑期轻重和男女性别分别从事筑城、修墙等繁重的土木工程劳役,或者为宗庙砍伐柴薪;是为城旦、鬼薪。《秦律杂抄》记载:“城旦为工殿者,笞人百。”意为城旦做工被评为下等,要接受鞭打一百下的惩罚。

《法律答问》则记载:官吏不务正业,将被判处“迁刑”(流放),同样需要服劳役。由于实施严格的监管,除了劳役外,他们没有任何精神生活。因此,程邈在劳动之外,无事可做,精神空虚,以致在狱中度日如年,深感白白浪费时光实在可惜,于是暗自琢磨,要在严格监管的监狱中,寻找一份有意义的事来干好。

经过反复思考,他想到秦始皇自公元前239年亲政后,重用李斯等人,积极推行统一战略,经过18年的东征西讨、南征北战后,于秦王政二十六年(前221)消灭六国,废除分封制,建立郡县制,统一货币和度量衡;统一文字,以加强中央集权。而且其入狱前担任狱吏时,秦始皇正在大力推行“书同文”“度同制”等新政。

那时的书同文制度是在秦朝丞相李斯的统一安排下进行,李斯将其自己整理、改进的小篆作为全国统一文字。担任过狱吏的他深知彼时从皇宫到地方的政务繁重,文书日繁,用小篆写公文虽然比此前的文字方便许多,但小篆仍然存在不便速写,费时费事等问题,严重影响工作效率。

费时十年创制三千个隶字

据东汉许慎《说文解字·序》记载,远古时候伏羲氏最先创作《周易》八卦。到神农氏时代,用结绳的办法来记事,统理天下事务。但社会上的行业和事务越来越繁杂,掩饰作伪的事情也开始萌生。

黄帝的史官仓颉,根据鸟兽足迹的纹理不同开始创造文字,其创造文字时,大体是依照事物的类别来描画其形状,故称为“文”;后来又与形旁和声旁相结合,称为“字”。

“文”是事物形象的根本;“字”是说从“文”中滋生出来逐渐增多的形态。将文字写在竹简和绢帛上称为“书”。“书”即是“如”(描摹事物)的意思。一直到五帝三王时代,文字都在不断发展改变,形成了不同的形体。

在泰山上举行封禅大典的七十二个朝代,留下的文字没有相同的。到了孔子编写六经,左丘明著述《春秋传》时,都是用古文字所书写,其中的含义还能够解释清楚。

但到了战国时期,各诸侯依靠武力施政,不再服从周天子;他们厌恶礼乐制度约束自身行为,遂将《周礼》等古老

典籍全都废弃。天下逐步分裂为七个诸侯国,田地有不同的亩制,车轨有不同的规格,律令有不同的法规,衣冠有不同的形制,言语有不同的口音,文字有不同的形体。

秦始皇统一天下后,丞相李斯上书建议统一文字,废除那些与秦国文字不相吻合的六国文字。为推进此项改革,李斯作《仓颉篇》,中车府令赵高作《爰历篇》,太史令胡毋敬作《博学篇》。三人所书的字书都取自史籀大篆,有些部分进行了相当的简化和改动,史称小篆。

此时,秦国焚烧经书,清除旧时典籍。同时大量征发隶卒,兴起劳役和戍守,官府和狱讼的事务日益繁多,而当时的秦朝文字亦有八种形式。

其中,大篆、刻符、虫书等均为象形图案,书写极为繁复不便,要做到文字书写简便快捷,客观上迫切要求文字书写能改变此前状态。程邈遂想改进、创造出一种更易辨认并能快速书写的新书体。

经过狱中的反复钻研,他将流传在民间的各种书体搜集到一起,潜心研究,劳役之外,一个一个加以改进,将大小篆的圆转改变为方折,同时进一步删繁就简,去粗取精,经过加工整理,费时十年,终于创造出书写便利、易于辨认的三千个隶字。他将这一成果通过监狱等有关官员逐级呈献给秦始皇。

秦始皇看后大为赞赏,立即下令将其无罪释放,将程邈改进的文字命为全国通用的“定书”,并将其提升为御史,以便其继续配合李斯在全国推动“书同文”的制度改革,彻底消除六国之间文字不统一,信息交流不畅,行政命令下达不通,书写时间过长、书写效率不高等问题。

秦隶易于辨认,书写方便

据《汉书》记载,秦代中央设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丞相是百官之首,太尉掌军事,不常置。御史大夫系“秦官,位上卿,银印青绶,掌副丞相。有两丞,秩千石。一曰中丞,在殿中兰台,掌图籍秘书,外督部刺史,内领侍御史员十五人,受公卿奏事,举劾按章。”说的是其为副丞相,其下有两个丞,年薪都是一千石;其中一个为中丞,办公地点在殿中兰台,掌管国家的图册、书籍、档案文件等,在朝廷外部,负责监督各地方的“刺史”(监察官),在朝廷内部,统领十五名“侍御史”,监察弹劾百官。

因程邈在担任御史前官职很小,属于“隶”,故其所创设、改进的文字被称为隶书。又因为“隶人”亦指“胥吏”,即掌管文书的小官吏,故在古代,隶书亦被人称为“佐书”。唐代张怀瓘在《书断》中则记载说:“程邈,隶书之祖也……隶书是秦朝下邽人程邈所创造……他在狱中深思了十年,增补和改造大小篆的笔法,创制出隶书三千字,并上奏给朝廷。秦始皇认为很好,任命他为御史。因为奏章事务繁多,篆字难以快速写成,遂采用隶字,因它方便徒隶(下级官吏)辅助书写,故被称为隶书。”

此种隶书的特点是扁阔取势,结构简单,笔画平直,有波磔,与小篆相比,书写方便,易于辨认。后来为了和汉朝发展的隶书相区别,又被称为秦隶。

张怀瓘《书断》称赞程邈所创制的隶书说:“隶合文质,程君是先。乃备风雅,如聆管弦。长毫秋劲,素体霜妍。推峰剑折,落点星悬。乍发红焰,旋凝紫烟。金芝琼草,万世芳传。”

卓越贡献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统一和简化文字,是对中国古代文字的创新和发展,是影响深远的文字改革,对推动中华文化的传承发展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他还在全国统一度量衡、统一币制等方面作出了杰出贡献。

程邈在监狱中,通过十年时间钻研、创新文字,不仅实现了自身无罪释放的蝶变,更对中华民族统一文字作出了巨大贡献。

据《史记》等记载,秦始皇即王位后非常敬业,工作非常认真,非常讲究工作效率;天下统一后,要在全国推动政治、经济、文化改革,更需要他勤于政事,因此他本人更加废寝忘食地工作。

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对天下大事小事都亲自决断,日夜不倦,只要不终止呈报,就决不休息。而且秦始皇每次批示的文书,是以石(120斤)为单位,不批完一石,决不休息。当时纸张尚未发明,公文都刻于竹简上,120斤的竹简码起来大约有一个人的高度,秦始皇哪怕自己再辛苦再累,不批阅完当天的奏折,即使已到深夜也不休息。

正如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所说:“明法度,定律令,皆以始皇起。”秦始皇作为我国古代开创中央集权制、地方郡县制的第一位皇帝,能不看重臣民、罪犯的身份,积极采纳正在服刑罪犯程邈的改进文字建议和模型,并赦免其罪刑,提升其为御史,以便程邈能直接配合皇帝本人和丞相李斯推进“书同文”等政治、经济、文化改革,表明其具有宽广的胸怀、深厚的文化修养、目光如炬的慧眼和不拘一格用人才的手段和方法。

而程邈改进的秦隶,是中国文字史以及书法史上的一次重大变革,逐渐成为占统治地位的官方书体。从此,中国文字告别了延续三千多年的古文字而开端了今天仍然在使用的隶书,在形体上逐渐由图形变为笔画,象形变为象征,复杂变为简单,在造字原则上则从表形、表意到形声,字体结构也不再有古文字那种象形含义,呈现出符号化、简约化等特征。

当然,程邈创制的隶书,无论结构和用笔都仍带有一些篆书意味,长扁不一,波磔也不明显,总体上是为篆书的快速甚至是篆书的潦草写法。到了东汉,隶书有了更大的发展变化,结构更向扁平发展,笔画则出现了雄健的波磔,更趋于工整精巧,从而形成了汉朝隶书的独特字体。

隶书的写法广泛流传

隶书是中国古代文字发展的分水岭,为行书、楷书、草书等的发展奠定了基础。直到如今,隶书仍为一种常用字体,并作为书法艺术而存在。目前,宋刻大观帖中还收录程邈的书法作品《秦御史程邈书》。

东汉学者许慎认为,文字是经史子集的根本,是王道教化的基础,是前人用来传给后世的工具,是后人用来认识古代的凭借。所以说:“根本确立了,道就会产生。”

北魏地理学家郦道元《水经注》中记载说:“临淄人发古冢,得铜棺,前版外隐起为字,广言齐太公六世孙胡公之棺也。惟三字是古,余同今隶书,证知隶字出古,非始于秦时。”此说与程邈之前出现隶书与程邈大规模地改进、拓展和创设隶书文字并不矛盾。

但唐代书法家、书法理论家张怀瓘《书断·序》对郦道元所隐藏的观点仍然持批评意见,认为“程邈所造书籍共传,郦道元之说未可凭也”。

张怀瓘认为,文字被使用,必须借助于书写,能发挥文字性能功用的,莫过于书写了。蔡邕在《圣皇篇》中说:“程邈删减古文体而创立隶书。”甄酆校定的六书中,第四种“佐书”指的就是隶书。秦朝创造隶书,是为了应付紧急繁重的公务,起初只在官府的刑狱文书中使用,其他场合仍然主要使用小篆。

汉代也沿用了这种做法,直到汉和帝时期,贾鲂撰写了《滂喜篇》,以《仓颉篇》为上篇,《训纂篇》为中篇,《滂喜篇》为下篇,这就是所谓的《三仓》,它们都用隶字书写,隶书的写法从此才广泛流传开来……程邈创造隶书的说法是历代书籍所共同记载流传的……考据“八分书”则是小篆的简便写法,而隶书又是“八分书”的简便写法。

唐代文学家、思想家柳宗元认为:“秦始皇废除分封制、建立郡县制……所谓秦朝之所以要革除封建制,是因为它创立的新制度郡县制,是符合‘公’的大原则的;以天下为公的开端是从秦朝开始的。这并不是古代圣人的主观意志决定的,而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秦始皇能统一中国文字,其中亦有程邈的功勋。从此后,无论天下怎么分分合合,中华民族终于在文字上、精神上、制度上完成了实际意义上的统一,形成了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小结】

镣铐禁锢道无途,蝌蚪蜿蜒行有度。

三千简牍蜕形骸,十万横竖狱灯诉。

入狱十年隶书变,定字一统天下书。

莫言罪犯无功臣,且看墨香传万古。

(作者:何能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