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泵房堆杂物、水箱盖子一掀就开,半年没人洗一次。”2025年11月28日,面对回访的检察官,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某小区物业负责人老周有点惭愧。如今,泵房打扫得干干净净、水箱加锁加盖,清洗记录、健康证全部上墙,消防器材一应俱全。这一变化,源自新疆博乐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3月启动的二次供水专项监督——走遍106家小区、单位,发出检察建议5份,推动卫健、住建同步执法,让“盖子不上锁”变成“水质放心喝”。

这只是博乐市人民检察院“向日葵益心”团队九年来公益诉讼工作的缩影。自2017年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以来,该院共立案18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21份,推动与自然资源、环保、水利、农业农村等十余家行政机关形成不同领域公益诉讼保护的长效机制。从“破冰试水”到“精耕细作”,把“公益诉讼”从生僻词变成百姓嘴边的高频热词。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检察蓝嵌入发展大图景。
博乐市人民检察院深耕“国财国土”,先后督促追缴国有土地出让金2000余万元,追回水资源费904.85万元。博乐市人民检察院长期坚持开展城市、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督促清理城乡垃圾2000余吨,形成“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机制,检察长与河湖长、林长同步巡河巡林,以法治力量守护林木、河湖蔚然成风,安装地下水计量设施169处,恢复公益林地547亩,补种公益林300余亩,推动博乐生态日益向好,为“千年大计”守住生态红线。


以人民为中心,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博乐市人民检察院聚焦“老三项”:舌尖安全、门前环境、车轮安全,蛋糕告别金箔、共享单车退出盲道、窨井盖破损24小时得以修复。拓展雪山冰川、文物古迹、野生动物保护“新三项”。一件文物古迹保护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公益诉讼短片《守护》获“五周年好影像”奖,正义网播放量破十万。


推动社会治理,“小专项”撬动“大治理”。
在“网络餐饮无证经营”整治中,平台违规商户全部下架;一份检察建议撬动38个老旧小区同步改造集中充电桩。试水个人信息保护,办理了全疆首例个人信息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对侵害个人信息的7人提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该案还获评自治区院“全疆公益诉讼五周年”30佳典型案例。数据显示,博乐市人民检察院近一半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自“益心为公”志愿者、12345热线和“随手拍”,群众从“旁观者”变成“合伙人”。


2025年10月24日,《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公益诉讼正式步入国家立法快车道。“立法在即,基层实践就是最好注脚。”博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青表示,下一步,新疆博乐市人民检察院将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把“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社会治理”链条再拉长,以更高站位、更优履职迎接国家法典化时代。(新疆博乐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