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表彰吉林省优秀法院和优秀法官的决定》,授予15个单位“吉林省优秀法院”称号、50名法官“吉林省优秀法官”称号,延边地区2个法院、5名法官榜上有名。

延边州获奖名单
敦化市人民法院成立于1948年11月,现有政法专项编制114名、员额法官43名。敦化市人民法院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认真履职,各项工作稳中有进、进中提质,荣获“集体二等功”“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敦化市人民法院把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程,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全方位锤炼干警综合素养。深化府院联动,实质化入驻综治中心,构建多元矛盾化解格局,主动融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依法化解涉企纠纷,参与司法影响全流程监控制度改革,推进多项试点改革,妥善审理群体性纠纷,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珲春市人民法院成立于1949年2月,现有政法专项编制73名、员额法官31名。近年来,珲春市人民法院凭借特色审判、多元解纷与创新普法,斩获多项国家级、省级荣誉,圆满完成20项国家级、省州级试点任务。其以党建引领特色审判,推进涉外审判,设“融智解纷中心”;知识产权审判构建协同保护机制,着力调解纠纷。深化“枫桥经验”,多元解纷“一站式”化解矛盾,“无讼乡村”模式成效显著。创新普法模式,提升新媒体矩阵影响力,坚守廉政建设,为边疆稳定与对外开放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此次获评“吉林省优秀法官”的5名法官同样表现卓越。

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李景君
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李景君立场坚定,他先后在多个岗位任职,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挂职锻炼一年、在新疆和田市法院挂职半年,均圆满完成任务。担任延边州法院青年法官联合会主席以来,他始终牢固树立“一家人”思想,团结同志,共同学习,先后组织青年干警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延边州法院系统文艺汇演、演讲比赛及各类球类比赛活动,推动法院文化多元发展。

图们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一级法官李庆华
图们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一级法官李庆华牢记初心使命,立足便民诉讼服务宗旨,在提出五个一站式“上门服务”基础上,创建“557”诉讼服务机制,提炼“法 + N”多元解纷模式,促进基层矛盾纠纷前端治理、就地化解。在工作和生活中都能够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不计较个人得失,不拈轻怕重,时时处处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充分发挥了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敦化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郭立鑫
敦化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郭立鑫秉持“精于工、匠于心、品于行”的标准,在多个岗位接受挑战、提升自我,办案公正执法,深化实施“一站式”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敦化模式。作为一名基层法官,他始终恪守廉洁纪律和人民法院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公平正义的信念,恪守公正司法的职业操守,展示了一名法官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品格。

和龙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李今花
和龙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李今花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根审判一线十五载。面对疑难复杂案件和群众诉求,她专业且温情。在专注案件审理的同时,还坚持为群众普法。她身为和龙市妇女代表,以“审判员+法治副校长+妇女代表”的身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扎实推进法治进校园普法活动,为青少年系好法治的第一粒扣子。十余载司法路,李今花用对法律的忠诚,对群众的赤诚,在平凡的岗位上书写着不平凡的业绩,不计得失的践行着法官的诺言,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法官为人民”。

汪清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潘峰
汪清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潘峰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在多个部门任职且审判质效位列全院前茅。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参与协调化解纠纷,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他严守纪律规矩,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做到了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同时,牵头支部创建“常融‘1+N’红色联盟”,此项工作经验先后在《中国审判》、学习强国等国家级期刊、平台发表。
下一步,延边地区法院将号召全体干警以获评先进典型为标杆,把荣誉转化为干事创业动力。全体干警要永葆司法为民初心、恪守公正司法底线,立足边疆民族地区实际,以更昂扬斗志、更务实作风投身各项工作,奋力谱写延边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