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公安局十八站分局开展“元旦”节前督导检查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公安局十八站分局开展“元旦”节前督导检查

岁末年初之际,为全力做好各项重点工作,切实加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分局民警、辅警“元旦”期间不发生违法违纪问题。按照分局党委的安排部署,12月31日,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公安局十八站森林分局督察大队到各科所队室扎实开展节前督导检查,进一步督促当前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抓细。

在督导检查中,督察大队民警先后到基层各部门详细了解“元旦”期间人员值班备勤、警容警纪、内务卫生、队伍管理、矛盾纠纷化解、重点人员管控及节日前后各项重点工作安排部署情况。通过查阅档案、台账、实地查看等方式对警用车辆和公安用枪管理、违规饮酒、规范着装、应急处置准备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督导。

督察大队要求,要严格落实“1.3.5分钟”快速响应机制,加大节日期间安全防范,持续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动态清零各类风险隐患;同时,要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元旦”期间严格遵守执行违规宴请饮酒“六项规定” “四严查四一律”等各项警纪禁令,杜绝出现脱岗、漏岗、值班期间饮酒等现象发生。

下一步,十八站森林分局警务督察大队将持续强化督导检查机制,充分发挥督察职能作用,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专项督察工作,为驿站辖区群众欢度佳节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陈玉国 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