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效双升:陕西打造跨部门智能办案“主引擎”

质效双升:陕西打造跨部门智能办案“主引擎”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是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上举行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审议通过的“十五五”规划建议是高瞻远瞩的战略蓝图,其中明确提出“推进政法工作数字化平台建设,强化跨部门执法司法协同和监督”,将“数字法治”纳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顶层框架。

2024年以来,陕西省委政法委决定由省检察院作为建设主体,扎实开展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不断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强力推进数字技术融入法治建设,在政法工作数字化平台建设中探索出了“陕西经验”。

一、动因背时:从“业务数字化”到“数字业务化”的时代需要

2019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加快推进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随后在2020年《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中进一步明确了“智慧法治”的时间表。2021年,中央政法委在《关于充分运用智能化手段推进政法系统顽瘴痼疾常治长效的指导意见》中,将“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列为七大智能化任务之首,这一系列的政策和规划推动了政法系统在智慧法治建设方面的快速发展。

以往,作为西部政法大省,陕西省在政法工作中面临“案多人少”“信息孤岛”等结构性矛盾。在传统“人工移送+纸质换押”的模式下,危险驾驶案件平均办理周期需要60天。在这其中,卷宗往返耗时就占了1/3。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四套系统技术标准不同,同一案件需重复录入6次以上,极易产生差错。音视频证据、涉案财物、鉴定意见等要素线下流转,既增加了司法成本,又削弱了监督刚性。

在此背景下,建设一个标准一致、智能协同、制约监督的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成为破解顽瘴痼疾的“关键一招”。陕西省将全省政法单位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从“单机”模式转变为“联机”模式,不仅让流程数据、案卡信息、文书卷宗更加客观和准确,也为全国提供了一个可复制、可推广的鲜活样本,展示了大数据技术在提升办案效率和质量方面的重要潜力。

二、目标意义:从“工具辅助”到“制度重构”的价值跃升

(一)政治意义: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陕西实践”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监察权、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确保执法司法各环节全过程在有效制约监督下运行”。2024年以来,陕西省委政法委为贯彻落实要求,将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作为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一号工程”,实现政法工作的数字化转型。通过嵌入数据流、业务流、监督流,确保了“以审判为中心”“统一证据标准”“强化制约监督”等重大改革在侦查、起诉、审判、执行各环节的落地见效。2025年年初平台上线后,陕西省委政法委定期听取专题态势分析报告,实现“统筹管理+技术治理”双轮驱动,为全国提供了“数字法治”落地的省域样本。

(二)法治意义:推动配合制约体制机制的“技术支点”

在传统诉讼制度下,证据标准、非法证据排除、量刑规范化等制度要求多停留在纸面指引。为了改变这一情况,平台通过对首批20个流程344个节点的线上再造,将统一证据标准固化为系统强制校验规则,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嵌入卷宗智能审查模型,把量刑规范化嵌入量刑建议辅助模块,实现“技术即制度”“代码即尺度”。平台运行近一年以来,通过建立数据传输标准、技术规范及办案平台信任机制,已成功保障了各政法单位超过10万次的数据交换。在此基础上,平台完成了13764次数据质量检查,确保了案件信息的完整与规范;通过340次运维检测,维护了平台软件的稳定运行。高效的协同机制实现了33678次案件流转调度,最终使刑事案件平均办理时长缩短了15%,充分体现了技术对法治体系的刚性支撑作用不断增强。

(三)治理意义:破解“人案矛盾”的“算法级解法”

陕西基层公安民警、检察官、法官人均办案量连续多年位居西部前列,其中部分地区员额检察官、法官年均结案量超过400件。在此背景下,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依托人工智能应用,大幅提升司法办案效率。更关键的是,系统利用“案—件比”实时监测模型,对“三延两退”等耗时环节进行自动预警。截至目前,退查率降低9个百分点,相当于为全省政法机关释放了约10%的劳动力,实现了“算法换人力”的供给侧改革。

(四)安全意义:筑牢执法司法制约监督的“数字防线”

平台采用“端到端”国密算法加密技术,确保数据在传输、存储、使用全生命周期的安全,通过数据校验实现“一案一码”,任何节点的篡改均可秒级发现。截至目前,平台累计阻断异常访问1.2万次,发现数据不一致37次,均第一时间触发预警并修复,真正实现“数据防篡改、流程可追溯、责任可倒查”,为执法司法权力装上“技术笼头”。

三、运行现状:“1+4”架构撑起“全要素单轨制”

(一)总体架构:物理隔离+逻辑一体

陕西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采用“1+4”架构(1个总平台+4个分平台)的物理隔离架构,通过同城双活与异地灾备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平台24小时不间断运行。总平台专区部署省委政法委中枢节点,公检法司四个专区通过交换节点与中枢对接,形成横向联通、纵向贯通的立体网络。各专区计算、存储、网络设备专属专用,跨专区数据流转须经网闸池与数据共享交换区双重安全校验,既满足等级保护三级与商用密码测评要求,又实现逻辑一体化管理,为信创环境下的跨部门协同提供了样板。

(二)核心功能:要素链+业务链+监督链“三链融合”

平台以“六大要素一次采集、全网复用”为目标,将案件、文书、人员、卷宗、财物、音视频等要素统一纳入要素链管理,实现涉案财物“实物静止、数据流转”与大文件300MB切片断点续传,成功率达99.99%。业务链覆盖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刑罚执行等20个流程344个节点,全部实现线上闭环,一键换押、网上电子送达等场景平均耗时压缩至10分钟。平台还部署了349个风险预警点的监督链,通过超期、交互、签收三类模型每分钟进行扫描,确保了事中监督、事后评查以及全程留痕。

(三)技术特色:信创底座+全链路监控+智能校验

平台采用“信创底座+国密算法+全程留痕”三位一体安全架构,实现硬件、操作系统、数据库100%国产化,并通过商密测评和等级保护三级认证,实现全信创跨部门平台,全链路监控实现状态实时对账。案件数据传输异常情况能在1分钟内推送至责任主体,并且可以对涉案卷宗、音视频、法律文书进行智能校验,确保电子证据不可篡改、全程可溯。

四、取得成效:数字赋能的“陕西速度”与“陕西质量”

(一)效率跃升:从“人工跑腿”到“数据高铁”

平台自2025年3月试运行后,实现了近80%的刑事案件线上单轨制流转,平均办案周期压缩到108天,卷宗、文书、音视频等六大要素实现“一次采集、全网复用”。一键换押、电子送达等场景平均耗时由数天缩短至10分钟;300MB大文件切片断点续传技术使流转成功率达99.99%,真正让“数据多跑路、干警少跑腿”成为常态,被一线干警称为“不见面的快递”。

(二)质量跃升:从“人工阅卷”到“AI精阅”

积极探索AI智能编目、证据校验、瑕疵比对、量刑辅助、类案推送、文书自动生成等人工智能嵌入流程,卷宗瑕疵率下降25%,阅卷效率提升50%;风险预警点实时在线,触发预警与拦截异常流转多次,实现“事中监督、事后评查、全程留痕”;统一证据标准和节点校验规则,非法证据排除率同比上升12%,办案平均时长缩短15%,刑事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双提升。

(三)治理跃升:从“个案办理”到“类案治理”

制定《陕西省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数字卷宗规范》,对数字卷宗的制作、移送、使用和管理进行统一要求,提升了全省卷宗制作规范水平。截至目前,线上共流转刑事案件16314件,累计流转148527次,流转卷宗材料145万份,统一司法尺度显著增强;业绩考评时间由15天缩短至2天,管理效率提升80%。基于沉淀数据构建的“社会治理综合履职态势分析”,实现从“个案监督”向“类案治理”跃升,为综合协调、宏观调控提供实时数据支撑,成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数字驾驶舱”。

五、规划建议:迈向“智慧决策”的更高阶段

(一)数据赋能:从“共享”到“智享”的跃升

数字政法平台建设的目标就是打破壁垒、数据共享、能力共建。陕西省构建“基础库+主题库+专题库”三级数据资产体系,不仅把跨部门办案流转的数据进行集纳,还将各单位“沉睡”的数据用活用好,转化为可流转、可建模、可预测的数据资产。基础库统一人、案、物、卷、财、音视频等主数据标准;主题库围绕“食药环”“电信网络诈骗”“未成年人保护”等专项动态更新;专题库面向犯罪趋势预测、量刑建议自动化、社会治理等高级应用,输出可解释、可量化、可复用的算法模型,真正把“数据资产”升级为“数据资源”,让数据活起来,充分发挥数据使用价值。

(二)智能辅助:从“单轨制”到“单轨智”的蝶变

陕西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积极构建案卡回填、智能阅卷、智能审查等AI应用场景,推动刑事案件从“线上单轨”向“智能单轨”蝶变。通过法律大模型对卷宗进行语义解析,自动生成证据摘要、争议焦点和量刑建议;通过图文识别、要素提取、语音调度等能力,实现“口述即文书”“点击即决策”;通过数字虚拟人交互,为办案人员提供7×24小时的智能助手服务。同时,构建“模型工厂”,支持干警自定义监督模型,实现“数据汇聚、模型上线、监督生成”,AI成为提升工作质效的有力工具。

(三)监督升级:从“节点预警”到“模型监督”的跨越

陕西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已经与全省行政执法综合平台协同,将“行刑衔接”数据实施对接,并积极协调对接纪检监察、金融监管等外部系统,整合警情、检情、案情、狱情、舆情等全量数据,升级完善“社会治理综合履职态势分析”,能够对犯罪热点、行业乱象和治理盲区进行精准的提前预警。此外,平台还将建立“监督成效反馈闭环”,实时评估模型命中率、整改率和群众满意度,从而推动监督工作从传统的“事后查”转变为前瞻性的“事前防”,形成一个以数据驱动、模型优化和治理创新为核心的螺旋式上升格局。

(四)制度保障:从“技术即制度”到“制度即生态”的升华

陕西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持续完善平台相关制度体系,把证据标准、量刑规则、监督模型固化为系统代码,实现“技术即制度、制度即生态”。建立“建设—运营—考核”闭环机制,把平台运行质效纳入对政法单位年度考核,与员额晋升、绩效奖励、评优评先直接挂钩;建立“平台应用贡献度”评价机制,激励基层持续创新。同时,积极推动将“数字卷宗”“智能化辅助”等相关内容写入条例,为数字法治提供刚性法律保障,确保“建得好、用得好、管得好”成为常态。

陕西实践表明,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不是简单的技术工程,而是以“数字法治”推动配合制约体制机制的根本性重构。平台通过统一证据标准、固化监督节点、释放数据红利,实现了“办案效率、司法质量、治理效能”的三重跃升,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提供了“陕西方案”。

下一步,随着区块链、隐私计算、法律大模型等技术的成熟,平台还将向“智慧决策”阶段演进,形成“数据采集—智能分析—决策支持—治理优化”的全链式闭环模型,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更大的政法力量。(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高洁)

【本文刊载于《人民法治》杂志2025年12月下(总第216期) 学习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