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首次通过竞争的方式选任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更大程度保护破产企业财产,更好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今年上半年,新疆紫罗兰食品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向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提交破产清算申请书,经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审查后,由嵩山街中心人民法庭依法受理该企业破产清算申请。11月11日,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官网对外发布“以竞争方式选任管理人”的公告。截至11月31日,共有九家社会中介机构报名参加此次竞选。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审判业务部门、执行部门共5人组成专门评审委员会,对上述九家中介机构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初审。
12月12日,在头屯河区人民法院五楼二号会议室举行新疆紫罗兰食品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选任现场演讲,申报机构按照现场抽签顺序,围绕机构基本情况、各自优势、办理破产案件经验、破产工作计划与安排等方面进行陈述和答询。评审委员会根据报名公示的评分标准当场评分,公开亮分,并对评分作出说明,最终依照程序确定了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案正选管理人。本次竞选程序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竞选结果得到各竞选单位的高度认可。
公开竞选管理人是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提高破产案件办理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的新举措,展现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坚定决心和司法能动力。(司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