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延边州敦化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儿子主动代父偿还执行款,上演 “父债子偿”的温情场景。
案件起因于2019年,王某某向乔某某借款,截至当年12月,欠款达18300元。后续王某某陆续还款,2023年11月双方对账后,王某某向乔某某出具12700元的欠条。2024年1月至5月,王某某又偿还6000元,剩余6700元一直未还。乔某某将王某某诉至法院,敦化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王某某偿还乔某某本金67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王某某未履行还款义务,乔某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向王某某送达法律文书,责令其配合执行、履行义务,但王某某仍未履行。经依法传唤,王某某与儿子小王一同来到法院。执行干警再次向王某某及其儿子详尽阐明执行程序、法律后果及配合执行的重要性,从情、理、法多维度劝导,详细告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并希望小王督促父亲及时履行法律义务。
在执行法官耐心释法过程中,小王了解到事情严重性,主动表示愿意代父偿还欠款。经与申请人乔某某核对,共计欠款6964元。小王在办案法官见证下,现场将6964元支付给乔某某,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这起案件的顺利执结,既彰显了法律维护公平正义的权威性,也凸显了亲情的力量与担当精神。被执行人儿子的代偿行为,化解了矛盾纠纷,传递了诚信与责任的正能量。敦化市人民法院在规则与人性之间架起温暖桥梁,展现了法治社会刚柔并济的动人底色。(陶旭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