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兑现人民群众合法权益,12月10日7:00,河南省洛阳市嵩县人民法院开展“执行大会战”第8次专项行动。
在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王某长期规避执行,执行法官多次联系未果。根据前期摸排线索,执行团队利用集中执行的有利契机,于清晨七时许抵达王某住所,依法将其传唤至法院。
将王某带回法院后,执行法官并未简单采取强制措施,而是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让双方先行协商。“我不是不想还,现在确实有困难……”。面对执行法官,王某起初仍试图辩解,但执行法官严肃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可能面临的信用惩戒、拘留甚至追究拒执罪等法律后果,在强大的执行威慑下,王某态度开始转变。
“法官,我也是替他担保还债……”申请人情绪激动,被执行人王某则反复陈述经营困难、家庭负担等实际情况。面对双方的分歧,执行法官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分头做双方工作。一方面向申请人释明案件执行面临的客观困难,引导其考虑实际履行可能性;另一方面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强调履行义务的必须性,并帮助其分析各种履行方案的利弊。从清晨到下午,经过执行法官近七个小时耐心细致的工作,双方终于达成和解,申请人自愿放弃部分欠款,被执行人王某则筹措资金当场一次性支付全部剩余款项。
截至发稿,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共出动执行干警33人次,摸排、走访被执行人住处及经营场所6处,拘传8人,成功执结案件5件,执行到位金额共计7.13万元。(王冰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