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门口的“法治课堂” 海南乐东法院巡回法庭巧解15000元预支工资纠纷

家门口的“法治课堂” 海南乐东法院巡回法庭巧解15000元预支工资纠纷

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理念,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诉讼问题,近日,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黄流人民法庭以巡回审判模式,将庭审现场搬至佛罗镇新安村村委会门口,公开审理并成功调解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便捷高效地获得司法服务,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与人文关怀。

2023年4月,被告蒋某前往原告刘某经营的佛罗镇二瓜市场交易中心办公室应聘,面试通过后,因生活困难向刘某提出预支3个月工资的请求。基于双方多年的熟识与信任,刘某爽快应允,向蒋某预支工资共计15000元。然而,蒋某后续因身患疾病未能按约定到岗履职,刘某多次向其催讨预支工资款均无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无奈之下诉至乐东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何海瑜仔细梳理案情,考虑到双方系多年相识,且被告蒋某年事已高、身患疾病,预支工资已全部用于治病,暂无全额清偿能力,若简单判决可能加剧矛盾,遂决定以巡回审判方式开展调解工作,既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也能更好地兼顾法理与情理。

庭审现场,法官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与诉求,精准锁定案件争议焦点,严格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灵活运用“面对面”释法明理、“背对背”耐心疏导的调解方法,从法律规定、邻里情谊、实际困难等多维度向双方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经过近一个小时的耐心沟通与细致劝说,原告刘某充分体谅被告的实际困境,自愿作出让步:免除被告蒋某逾期利息1070元,将主张的15000元不当得利款降至11300元,并同意被告延迟履行付款义务——2026年2月15日前支付第一笔款项3000元,余款自2026年3月起,每月月底前支付1000元直至全部付清。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庭审结束后,双方当事人对巡回审判的便民高效纷纷竖起大拇指。被告蒋某激动地向何法官连连道谢,感谢法庭将庭审“搬”到家门口,不仅为其省去了往返奔波之苦,更以温情化的处理方式缓解了其经济压力;原告刘某也表示,法官的公正调解既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又保住了多年的情谊,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下一步,乐东法院黄流人民法庭将持续深化巡回审判工作机制,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聚焦群众司法需求,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村居院落,以更加便捷、高效、温情的司法服务,化解矛盾纠纷、普及法律知识,为夯实基层治理根基、护航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向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