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涉离婚纠纷的多项请求执行案件,通过承办法官的主动作为与精准破局,不仅推动判决内容全数落地,更解开了当事人多年心结,生动诠释了“践行为民宗旨,做实定分止争”的司法担当。
申请执行人汪某某与被执行人李某某离婚纠纷一案,经法院一审、二审审理,双方离婚纠纷有了明确裁判:准许离婚,婚生子由汪某某抚养,李某某每月支付抚养费3000元,并向汪某某支付离婚损害赔偿2万元、财产差价补偿366万余元;3处房产分属双方,李某某持有的海口某公司部分股权须过户给汪某某,双方名下存款、车辆归各自所有。
判决生效后,李某某未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汪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执行内容复杂多元,不仅包括“金钱给付”,还涉及异地房产、股权交付过户等“行为履行”。更为棘手的是,双方当事人因长期诉讼积怨已深,沟通意愿几乎为零,对抗情绪明显,案件执行面临重重困难与潜在风险。
承办法官收案后,没有急于启动强制程序,而是深入剖析矛盾根源,将“化解情绪对立”作为破局的突破口。针对被执行人,法官在坚持法律底线的同时,注重以情释法、以理服人,从责任、信用、实际利益等多角度进行耐心细致的沟通疏导,引导其认识到自动履行的必要性与有利性,消解其抵触情绪。对于申请执行人,法官则客观分析不同执行方式的利弊:位于外省、市的房产若启动强制拍卖程序,流程长、成本高,还可能因市场因素大幅折损价值;而协商让对方自行出售,既能保证价款合理,又能加快你拿到款项的速度。通过一系列深入沟通工作,法官逐渐搭建起双方沟通的桥梁,并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揽子和解协议。
为保障和解协议及时、全面履行,美兰法院迅速出具协助执行裁定书,协调相关部门,推动汪某某分得的外省房产及海口某公司股权过户。李某某也如约履行承诺:自行出售其分得的外省房产后,将抚养费、损害赔偿、财产差价等款项共计三百八十余万元足额支付给汪某某,主动向汪某某交付了房产、分配股权收益,其分得的外市房产得以保留。申请执行人汪某某的合法权益得到全部实现,双方矛盾纠纷有效化解。
婚姻家庭是社会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妥善处理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件,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切实感受,更关乎社会稳定。下一步,美兰法院将继续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在执行工作中既守法律底线,又传司法温情,以主动担当化解矛盾,以精准服务保障民生,让每一起执行案件都充满温度,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更多公平正义与获得感。(郑嘉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