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人民法院召开新疆新化化肥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竞选评审会

新疆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人民法院召开新疆新化化肥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竞选评审会

12月3日,新疆新化化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化公司”)破产清算案管理人竞选评审会在新疆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人民法院举行。

新化公司于2000年7月18日注册成立,因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中电投新疆能源化工集团五彩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彩湾公司”)向新疆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达坂城区人民法院经依法审查,认为新化公司已资不抵债,符合法律规定的进行破产清算的条件,依法裁定受理了五彩湾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2025年11月19日,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人民法院发布招募公告,为破产清算案件选任管理人,截至招募结束时间,共有两家律师事务所,即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提交竞选申请。12月3日,管理人竞选评审会在达坂城区人民法院如期举行。

为保证本次评审的公平、公正,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人民法院组建了由立案、审判、执行、政治部等庭室相关负责人共7人组成的评审组,由达坂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克东同志担任评审组组长,并邀请达坂城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出席进行全程监督。经过现场两家律所的激烈角逐,最终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成功当选新化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的管理人。

评审结果公布后,评审组组长李克东向中选管理人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提出要求,新化公司破产案件涉及大量职工安置问题,这也是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委、区政府及达坂城区人民法院高度关注的问题,希望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依法依规做好管理人,要敢于担当,勇于奉献,以高素质的法律专业素养处理破产管理相关事宜。同时要求新化公司携手破产管理人共同做好破产清算工作,并做好职工的安置、安抚工作,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与新化公司均表示,会全力以赴完成破产清算各项工作。

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人民法院以评审会方式选任破产管理人有效提升了破产案件的审理质效,从长远来看更是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司法能力的重要抓手。在后续的破产清算过程中,新疆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人民法院将继续推动府院联动机制,通过多方协作共同推进破产案件的清算工作,以法院力量服务供给侧改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本地经济快速发展。(马尧雪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