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关岭法院:斩断“毒牛”黑链,守护“舌尖安全”

贵州关岭法院:斩断“毒牛”黑链,守护“舌尖安全”

2025年12月4日下午,贵州省安顺市关岭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并当庭宣判周某、罗某、涂某、刘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一案,依法判处以上四人六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对周某、罗某做出从业禁止,有效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案情简介:

2025年4月至5月份,被告人刘某从周边村寨农户处低价收购六头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牛后,伙同被告人涂某将六头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牛销售给被告人周某和罗某夫妇。其间,涂某还将自己养殖场的一头病死牛销售给周某和罗某夫妇,刘某和涂某从中非法获利。周某和罗某夫妇将从刘某和涂某处收购的七头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牛及二人收购的一头死因不明的牛,在家中自行屠宰并将牛肉分割后,通过摆摊售卖和邮寄快递等方式销售给他人食用。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罗某明知购买的牛系病死或死因不明,仍进行屠宰加工后销售给他人食用,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告人刘某、涂某明知收购的牛系病死或死因不明,仍将其销售给被告人周某、罗某,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结合其坦白、认罪认罚、退缴全部违法所得、主动缴纳罚金等情节,做出以上判决。

食品安全关乎民生底线。此案的依法判决,有力打击了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行为,下一步,关岭法院将继续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守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食品行业从业者 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切莫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