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陈某因个人原因向某银行申请贷款6万余元,不久后便停止还款,银行多次催收无果,遂将其诉至法院。经法院依法判决被告陈某需偿还原告某银行本金、利息共计7万余元。因被告陈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某银行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陈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拨打被执行人陈某电话,对方要么拒接,要么以“人在外地”等各种借口推诿履行义务,妄图逃避法律责任。
执行法官通过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前往被执行人陈某住所进行查访,仅见其父母在家。法官当场向其家属释法明理,阐明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并请家属劝导被执行人陈某主动配合。其父称其曾多次劝说陈某,但依旧劝说无效,但承诺一旦陈某回家会立即通知法院。
数日后的一天傍晚,被执行人陈某父亲来电称陈某回家办事,近期会外出。执行法官迅速反应,组织执行队伍赶赴现场,在周边隐蔽蹲守。经过长达两小时的耐心等待,深夜九点,被执行人陈某终于现身。面对突然出现的执行人员,他措手不及,无法再找借口逃脱。
在法律威慑和现场压力下,被执行人陈某意识到逃避已无可能,立即联系亲友筹款,当场全额偿还共计两万元。剩余欠款经法院主持调解后,银行同意被执行人陈某每月偿还2000元直至还清欠款,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至此,本案顺利执结。(刘磊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