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昭苏县人民法院开展“11·25消除对妇女暴力日”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普法宣传活动

新疆昭苏县人民法院开展“11·25消除对妇女暴力日”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普法宣传活动

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为提高全社会对反家庭暴力的关注,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对施暴者和潜在施暴者形成有效震慑,11月25日,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昭苏县人民法院喀夏加尔人民法庭“石榴花”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室以“拒绝沉默对家暴说‘不’”为主题,组织辖区内人民调解员、爱心妈妈以及妇女代表开展“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普法宣传活动。

“家庭暴力行为有哪些?”“面对家庭暴力,大家该怎么办呢?”昭苏县人民法院喀夏加尔人民法庭“石榴花”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室法官木力得尔·科孜尔别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宣传家庭暴力的危害和法律救济途径,针对妇女群众关注的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热点问题作出解答,鼓励大家若遭遇家暴时,要懂得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并及时向村委会、妇联等组织寻求帮助,维护自身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在互动答疑环节,法官木力得尔·科孜尔别克采用多样的普法手段,设置有关反家暴措施、维权知识等趣味答题环节,提高了妇女群众的参与度,大家从中熟练掌握了报警求助、热线咨询、证据留存等维权技巧,并向参与活动的妇女群众发放了维权手册,让“拒绝家暴、依法维权”的理念融入生活中。

“石榴花”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室的成员组成普法宣传小组前往喀夏加尔镇人流量多的街道,通过摆放普法展板、发放案例手册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为妇女群众一一答疑解惑,现场指导家暴受害者如何收集保存伤情照片、报警记录等,提高了妇女群众的维权意识。

“家庭暴力不仅是身体上的伤害,还有精神上的辱骂、恐吓、诽谤、冷暴力等!”法官木力得尔·科孜尔别克向大家说道,让大家对家庭暴力有更全面地认识。

随后,普法宣传小组深入群众家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与妇女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详细解读,结合具体案例剖析家庭暴力行为可能导致的行政、刑事责任。

反家暴不是家事,是国家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接下来,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昭苏县人民法院喀夏加尔人民法庭“石榴花”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室将聚焦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的重点需求,常态化开展法律咨询、普法宣传、心理疏导等活动,携手妇联等相关部门,积极探索家事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方式,让维权和司法服务在源头更有力度。(娜孜叶尔柯·叶尔布拉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