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基层人民法庭建设水平与治理效能,11月14日,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仁波、专审委员朱海宏一行四人到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庭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经验交流座谈会。乌鲁木齐市辖区七家基层法庭庭长及业务骨干参加座谈。
活动伊始,参会人员在头屯河区人民法庭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实地参观了诉讼服务大厅、多元调解室、科技法庭等重点区域,详细了解“一站式”诉讼服务配置、法治文化建设等创新举措,对该法庭司法为民的扎实成效给予充分肯定,现场交流探讨氛围浓厚。
在座谈会上,头屯河区人民法庭负责人柯媛媛首先围绕以联促建、以联促效、以联促治等三个方面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经验介绍。随后,其余6家法庭的负责人结合实地参观感受和自身工作实际,逐一交流发言。既分享了各自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中的特色做法和工作体会,也坦诚地剖析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短板与不足,围绕矛盾纠纷化解效率提升、跨区域协同治理、便民服务举措优化、与基层组织联动机制完善等方面提出了面临的困惑和问题。现场讨论氛围热烈,大家相互启发、取长补短,在思想碰撞中凝聚了共识、明确了方向。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朱海宏专委充分肯定了本次座谈会的成效,认为会议准备充分、内容务实、交流深入,达到了学习借鉴、凝聚共识、共同提高的目的。并指出,“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各人民法庭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以头屯河法庭为榜样,认真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结合自身实际补短板、强弱项,突出创建特色;要聚焦主责主业,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持续优化司法服务,推动司法功能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要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干警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以过硬作风保障创建工作落地见效。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王仁波作总结讲话。他强调,各人民法庭要以此次座谈会为契机,认真梳理会议成果,消化吸收交流经验,对照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工作时限和责任分工;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推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要加强沟通协作,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工作格局,共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保障乌鲁木齐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此次座谈会的召开,为头屯河区人民法庭搭建了交流学习、互促共进的良好平台,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理清了工作思路、凝聚了工作合力。下一步,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持续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运用,扎实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基层司法服务质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司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