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拖欠了十二年的农机款,债务人更换住址和联系方式“人间蒸发”了,你会怎么办?11月10日,这起僵持多年的合同纠纷在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人民法院的倾力调解下成功化解。

2013年,宋某与某公司签订《农机买卖合同》,购买拖拉机一台,总价款15.6万元。支付5万元后,宋某因个人经营变动搬离原址,更换联系方式,双方就此失去联系。剩余款项一拖,便是十二年。2025年9月,某公司无奈将宋某诉至其户籍地法院,要求支付余款及逾期利息。
案件受理后,霍城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启动诉前调解程序。然而,根据原告提供的地址,短信、微信等送达方式均告失败——“地址不详”“无人签收”。面对僵局,法官并未放弃,经多方辗转,终于查实宋某现住址及联系方式,成功与其取得联系。法官耐心说明案件情况,并解释调解的合法性与便利性,引导其主动参与化解纠纷。
考虑到案件历时久远,直接诉讼可能增加双方时间与精力成本,法官从情理、法理和现实利益出发,组织多轮沟通,倾听双方困难,逐步弥合分歧。2025年10月28日,在霍城县人民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自愿放弃逾期利息,被告宋某也承诺于2026年11月25日前一次性支付剩余款项10.6万元。
一场横跨十二年的合同纠纷,最终以不伤和气的方式圆满化解。这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司法温度,为这起陈年旧案画上了温暖的句号。(玖努吐丝 伊力扎提·艾克拜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