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 随着法槌落下,一场特殊的庭审在嵩县中等专业学校的报告厅正式开始。11月6日,河南省洛阳市嵩县人民法院将被告人杨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的审判现场“搬”进校园,让该校近400名师生零距离感受司法威严,接受沉浸式法治教育。

庭审现场,国徽高悬,气氛庄严肃穆。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有序进行。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对其因法律意识淡薄,为牟取小利而沦为信息网络犯罪“帮凶”的行为深感懊悔。“原来把自己的银行卡卖给或者借给别人用,也可能构成犯罪!”现场旁听的学生们全神贯注,紧跟庭审节奏,真切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与公正。将真实的庭审引入校园,变“法官审案”为“现场授课”,使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直观的案例,让学生们“零距离”感受到违法犯罪的法律后果,深刻认识到出租、出售、出借“两卡”(电话卡、银行卡)的社会危害性。
“把真实的庭审搬到校园,比单纯的法律宣讲更有冲击力和教育意义。” 嵩县中等专业学校负责人表示,通过 “看得见、摸得着” 的法治实践,让同学们直观感受到法律的严肃性和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有效提升了大家的法治观念和风险防范能力。下一步,嵩县法院将持续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结合青少年犯罪特点,选取典型案例开展巡回审判,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断拓宽普法覆盖面,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筑牢法治屏障,助力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石菲菲 付垚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