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法治副村长工作手记丨让“法治之光”照进乡亲们心坎

丰台区法治副村长工作手记丨让“法治之光”照进乡亲们心坎

2025年2月27日,郭庄子村“法治副村长”常皓、张仪村“法治副村长”袁梦银前往张仪村座谈交流

作为地处丰台区的检察分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以下简称北京市检四分院)始终强化政治引领,紧扣中心工作谋篇布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优势,以“法治副村长”为抓手,为基层治理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2025年以来北京市检四分院选派的3名法治副村长走进乡村10余次,贴近村民,倾听法治需求,受众村民百余人次;依托专业特长、结合热点,开展专题普法宣传1场,助力提升村民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依托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村民代表走进检察机关,深入了解检察工作,让法治力量直达基层“最后一公里”。受邀参加“法治副村长”经验交流座谈会,围绕党建引领、专题普法等献言献策,助力服务保障丰台法务区和法治乡村建设。

2025年5月28日,北京市检四分院举办“‘典’亮生活 守护美好”民法典颁布五周年检察开放日活动

“张主任组织大家学习啦,今天的内容是《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某天早晨,我作为郭庄子法治副村长,在“法治副村长群”发出通知。

“收到,马上到!”“没问题,稍等!”我的同事大井村法治副村长张显武、张仪村法治副村长袁梦银迅速回应。

这样的场景正是我们日常政策学习的缩影。为做好法治副村长工作,负责北京市检四分院统筹“法治副村长”工作的第五检察部主任张海英定期组织开展学习。她常说,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必须准确把握政策方向,深刻领会文件精神。或许与村民物理距离较远,但心要贴得近,语言要说得清让人听得懂,才能真正把这项接地气的工作做实做细。近一年的履职,不仅提升了我们三位法治副村长的政策理论水平,也让我们在服务乡村的同时实现了自我成长。

带着学习成果,我们开始了实地走访。

我们三名法治副村长来自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不同业务部门,具有刑事检察、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多元化的专业背景和实务工作经验。为了实现“1+1>2”的履职效果,我们决定定期开展“组团式”集中走访。多次与各村“两委”干部开展交流座谈,全面了解村情村需;对村民提出的婚姻家庭、遗嘱继承等问题,及时回应,提供法律咨询。

“村里老年人多,防诈反诈普法特别迫切”“讲解时多结合案例,让村民听得明白”……每次走访回来,我们都会将收集的第一手资料整理汇总。

这个过程不但拉近了我们与村民群众、“两委”干部之间的心里距离,也让我们更加了解村民的法治需求,从而明确了普法宣传的重点。

基于前期调研的成果,我们的普法工作有了明确方向。

“3·15快到了,我建议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普法,帮村民提升防范意识。”在例行碰头会上,大井村法治副村长张显武提议。

“对,这话题接地气,之前村里也反馈过相关需求。”张仪村法治副村长袁梦银补充道。

“可以结合我们院的职能特色,如‘海淘’反走私、网络购物纠纷、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咱们准备一些典型案例,配合院里自制的‘反电诈’短视频,肯定受欢迎。”我提议道。

大家一拍即合,分头搜集案例、制作PPT,共同打磨宣讲稿。

在卢沟桥街道的积极配合与大力支持下,我们在郭庄子村文化中心开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主题宣讲,对接的三个行政村共70余位村民参与活动。

我们从“海淘”购物风险切入,提醒村民注意出境旅游购物要及时申报;讲解网络合同中的格式条款,帮助大家防范侵权陷阱;介绍检察机关如何通过公益诉讼维护消费者公共利益。台下的村民听后频频点头,反响热烈,收获了大家的广泛好评。

除了“走出去”,我们还积极探索“请进来”的方式。在检察开放日活动前夕,我向卢沟桥街道司法所所长张希伟发出邀请:“张所长,我是郭庄子村法治副村长常皓。我院要举办‘典’亮生活·守护美好—民法典颁布五周年检察开放日活动,特邀咱们街道六个行政村的村民代表参加。”

“没问题!法治副村长一直支持乡村法治建设,我们也期待了解一下检察官的日常工作。”张所长欣然应允。

随后,她带领十余名村民代表走进检察院,参观院史馆,了解我院的特色职能与发展历程,聆听我院办理的民事检察案例分享。

村民代表纷纷表示,希望法治副村长继续发挥作用,推动民法典深入实施,为乡村提供更多专业指导,共同提升群众知法、守法、用法的能力。

回想近一年的履职经历,从最初的政策学习到“组团”入村问需,从走进村民中间普法宣讲到邀请村民走进检察院,每一步都让我更加理解法治副村长的厚重责任与深远意义,那就是:法治意识正在乡村土壤中生根发芽,法治正逐渐成为乡亲们可信赖的依靠,法治之光已照进乡亲们心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 常皓)(作者系丰台区卢沟桥街道郭庄子村)

【本文刊载于《人民法治》杂志2025年11月上(总第213期) 履职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