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关岭法院:养狗看家要注意 咬死鹅群要赔钱

贵州关岭法院:养狗看家要注意 咬死鹅群要赔钱

10月20日,贵州省安顺市关岭县人民法院断桥人民法庭审理的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在法官的见证下当场履行完毕。

为发展林下养殖,原告曹某在承包的果园内饲养了几十只狮头鹅。近期原告发现饲养鹅子被三只狗咬死咬伤,多方打听得知三条狗为同村庞某饲养,于是曹某迅速报警,并通知村委干部到果园查看,村干部多次组织调解未果后,曹某遂将庞某诉至法庭要求赔偿。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先到现场实地查看,核实情况,又迅速联系村委干部与民警了解事件发生经过,耐心听取双方意见,调解不成后及时开庭审理该案。宣判后,承办法官细致分析讲解判决内容,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服判息诉,双双约定到法庭请求在法官的见证下履行,自此一起“狗咬鹅”事件得到圆满化解。

法官寄语

饲养动物看家护院的同时,也意味着一份法律责任。本案中,恶犬的饲养人未尽到看管义务,咬死他人饲养的鹅后赔偿经济损失。希望饲养人能绷紧“责任弦”,拴好“责任绳”,避免因管理疏忽引发寨邻矛盾、造成他人损失。邻里相处互谅互让,产生纠纷时,多一分理解,少一分责怪,需通过合法途径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