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汲取楷模力量 书写检察担当】乐山市检察机关学习时代楷模事迹心得体会选编

【汲取楷模力量 书写检察担当】乐山市检察机关学习时代楷模事迹心得体会选编

日前,中央宣传部授予重庆检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团队代表(简称渝检护“未”团队代表)“时代楷模”称号。

渝检护“未”团队代表的先进事迹一经宣传报道,在乐山市检察机关干警中迅速引发热议。现择优刊发检察干警学习先进事迹的心得体会,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全市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实际成效。

市中区院综合业务部主任 高勤琴

作为一名基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的检察官,我深感责任重大,渝检护“未”团队被授予“时代楷模”称号,不仅是对他们工作的肯定,也是对我们所有未检检察官的激励。在办理涉未案件时,我们不仅要依法办案,更要关注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和成长环境,我们的任务就是要保护他们免受伤害,以及帮助他们重新站起来,走向正确的人生道路。通过学习渝检护“未”团队的先进事迹,我更加坚定地要将法律的温暖和正义传递给每一个需要帮助的未成年人,这不仅是我们的职责,更是我们的使命。

井研县院第一检察部干警 曹婧诗

荧幕上,楷模们的身影与事迹,生动诠释了未检工作的特殊内涵——我们不仅是国家公诉人,更是孩子的守护者、未来的筑梦人。未检工作超越了简单的案结事了,要求我们在铁面无私的法律框架内,注入司法温情,做到“刚柔并济”,无论是精准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还是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开展细致入微的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后的精准帮教,都体现了这份职业沉甸甸的责任。作为一名未检干警,我倍感自豪,亦深知重任在肩。楷模是灯塔,指引方向,我将以他们为榜样,不断锤炼业务能力,提升帮教实效,将“法、理、情”融于办案始终,守护更多迷途少年走向光明。

沐川县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骆虹宇

作为一名基层检察院的未成年人办案干警,在第一次接受全省检察机关培训的时候记得最深的一句话便是“我们不仅仅需要关注案件本身,更要关注案件背后的人”,我一直认为这是涉未案件和其他案件的重大区别。在观看“渝检护未”团队代表发布仪式后,我深切感受到渝检护“未”团队的每名成员将他人的孩子当做自己的孩子进行无尽守护,这样的爱和担当汇聚成了强大的力量,让无数孩子的人生得到转变,让孩子们更有底气去成就自己的非凡。作为一名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干警,我深知使命光荣,但责任也十分重大,我将深刻汲取楷模的精神与力量,切实将学习的成果转化为忠诚履职、担当作为的强大动力,以更为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投身于孩子们关切的事,家长们关注的事,不断为祖国的花朵们贡献自己更多的力量。

(来源:市院综合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