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就业竞争日益激烈的当下,“找关系花钱买工作” 的陷阱频频出现,不少求职者因急于求成落入诈骗分子精心编织的骗局。近期,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为所有求职者敲响了警钟。
被告人贾明(化名)本是无业人员,却动起了歪心思。他精心包装自己,伪造了某烟草局工作人员、政府公职人员等多重身份,在微信朋友圈发布 “XX 烟草局行政岗,要办的联系” 等有偿办理工作的信息。不仅如此,他还以能办理 “公租房”、帮忙贷款等为由,多种方式骗取被害人财物。案发时,贾明已累计诈骗 18 人,涉案金额超 140 万元。
该案件由长春市南关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在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明确指出,贾明诈骗多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然而,贾明却辩称自己收钱后会帮部分 “客户” 活动人脉,是“拿钱办事”,且已退还未办成的四五个人的钱款。但对于自己的辩解,他并未提交任何有效证据。
合议庭经审理认为,贾明通过谎报身份、虚构办事能力,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进而交付财产,且无法证明其实际履行承诺,其行为已构成诈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规定,判决被告人贾明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同时责令其向被害人退赔财产。
求职者务必保持清醒的头脑,切勿轻信 “花钱走捷径找工作”“关系户内推” 等虚假承诺。正规的就业渠道都有严格的招聘流程和公示制度,不会以任何名义私下收取费用。若对方以 “面试保证金”“岗位预留费”“关系疏通费” 等名目催促转账,或是承诺 “无需面试直接入职”“保证高薪岗位”,这些都是明显的诈骗信号。一旦发现可疑信息,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核实,必要时立即报警。尤其对于初入社会缺乏经验的毕业生,更要提升自我保护意识,避免成为诈骗分子的 “猎物” ,共同守护自身财产安全和公平的就业环境。(于东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