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学名家 | 万毅:守程序之光,见法治之大

四川法学名家 | 万毅:守程序之光,见法治之大

在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界,万毅教授是一位善于思辨的学者,他以严谨的逻辑和深切的现实关怀,构建起一套融合理论与实践的程序正义观;作为司法改革的积极参与者,他多次受邀参与立法论证和司法解释的制定工作,是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重要参与者;在学生心中,他更是“引路人”,培养出一批批兼具理性与温度的法律人才。作为四川大学法学院的教授和博士生导师,万毅长期扎根西部,踏实治学,以扎实的学术研究和务实的政策参与,为推动法治进步贡献力量。

学术历程——程序正义的坚守与诠释

万毅教授与程序法的结缘,始于一种朴素的信念——程序不是可有可无的形式,而是实现正义的根本路径。1999年,他以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第一名的成绩保送诉讼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在那个更多学子向往实体法研究的年代,他毅然选择了诉讼法,因为他坚信,“程序不是冰冷的步骤,而是权利最坚实的屏障”。这份对程序的敬畏与钟情,成为他此后二十余年学术生涯的精神底色。

在西南政法大学与四川大学求学期间,他系统接受了严谨的法学方法训练,逐步形成了强烈的问题意识与规范分析能力。2005年,博士毕业后,他被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破格直接聘任为副教授,成为当时该校最年轻的副教授之一。从川大到上海交大,他始终未改初心,将“程序正义”作为学术探索的核心命题。他曾感慨:“程序之光看似微弱,却能在每一个案件中照亮正义的道路。”2008年,他入选上海市“曙光学者”;2009年,荣获“上海市第四届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称号;2010年,因母校四川大学创建“985工程”——社会公正与公共危机控制创新基地,急需人才,他又作为人才引进回到川大,担任创新基地“司法公正与证据制度”研究方向负责人、学术带头人;2011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13年被评为“四川省首届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并破格入选四川省第十批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这些荣誉,不仅是对他学术贡献的认可,也是对他坚守程序信念、扎根西部的生动诠释。

▲获评首届“四川省优秀中青年法学专家”荣誉称号

学术成果——深耕刑事诉讼理论园地

万毅教授治学严谨,笔耕不辍,在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等领域取得了丰硕的学术成果。他迄今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外法学》《政法论坛》等CSSCI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百余篇,出版《刑事诉讼法原则:程序正义的基石》《实践中的刑事诉讼法:隐形刑事诉讼法研究》《微观刑事诉讼法学》等学术专著10余部,主编及参编教材10余部。根据中国科学文献计量评价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高校科研成果统计分析数据库(2006—2018)》显示,其综合指数在法学一级学科中位列全国第21位。北京大学侯猛教授的研究也表明,万毅教授的论文被引次数曾位列全国刑事诉讼法学青年学者(45岁以下)第一位。

▲《实践中的刑事诉讼法:隐形刑事诉讼法研究》

他的学术贡献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开创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技术流派”。在《微观刑事诉讼法学》一书中,他提出刑事诉讼法学研究应坚持“技术的路线”和“法解释学的路线”,推动宏观问题微观化、价值问题技术化,使刑事诉讼法学真正成为一门能够解决实践问题的“实学”。他强调,通过精细的法解释学工作,才能摆脱“教科书式法学”“对策法学”的局限,实现理论的实践转向。二是对刑事诉讼基础理论进行系统重构。他率先与谢佑平教授共同提出“程序法定原则”,如今该原则已成为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之一。他在《刑事诉讼权利的类型分析》《刑事诉讼法上的权力概念》等论文中,运用规范分析法对刑事诉讼中的“权利”与“权力”等基础概念进行了类型化研究,拓宽了基础理论研究的深度。三是揭示刑事诉讼法在实践中的多元实施样态。在《实践中的刑事诉讼法:隐形刑事诉讼法研究》中,他深入剖析司法解释、刑事政策、司法绩效考核等“隐性规则”对程序运行的深刻影响,展现刑事诉讼实践中的复杂逻辑与本土智慧。

此外,万毅教授是国内刑事诉讼法解释学的倡导者之一。2006年,他在《中国法学》发表《刑事诉讼法解释论》,系统构建该领域的理论框架。专著《微观刑事诉讼法学》进一步运用解释学方法分析《刑事诉讼法》修订,为该领域研究树立范例。

教书育人——法学教育的温润严师

作为一名高校教师,万毅教授始终将教书育人、为国家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视为自己的重要使命。自2009年,他在上海交通大学担任博士生导师以来,迄今他已培养博士数十人、硕士数百人,可谓桃李满天下,培养了诸多法学法律青年菁英。他提倡“立足中国问题、具有世界眼光、秉持法治信念”的三位一体培养模式,强调“法律人既要理解法条背后的原理,也要看清制度背后的现实”。他常常告诫学生,法学研究不能脱离中国实际,要善于发现真问题、解决真问题,更要学会运用在校期间掌握的法学研究方法,去解决实务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一位现任基层法院法官的毕业生表示,“万老师这句话为我日后处理复杂案件打下了坚实基础”。在学生眼中,他既是严师,也是慈父——对学术细节极为严格,论文批注甚至细致到标点符号;但又时常邀请学生至家中畅谈学术与人生;用自己的科研经费支持他们参与国内外会议,鼓励他们在学术会议上大胆发言,传递严谨、真诚、有担当的人生态度。一位现任高校教授的弟子感慨:“万老师教给我们的不仅是学问,更是一种对待学术与人生的态度。”

服务实践——推动学术成果转化与社会参与

万毅教授高度重视学术成果的实践转化,积极参与司法改革与政策咨询。他身兼多地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的专家咨询委员,参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主任检察官制度改革、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实质化改革、成都市政法委刑事涉案财物管理机制改革等多个重要项目的论证设计。

在检察制度方面,他提出“法律监督功能说”“检察官法律解释权独立性”“检察制度的东亚模式”等观点,出版《检察官肖像》《一个尚未完成的机关》等专著,多次获最高检基础理论研究奖。2015年,受聘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兼职研究员、国家检察官学院兼职教授,并入选首批检察改革智库专家。

在财产权保障领域,他率先强调“财产权同属被追诉人的基本人权,应以正当程序予以保障”,相关研究为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订提供理论参考。近年来,他提出的“刑事涉案财物应统一交由人民法院处置”“追缴规范化以及创设假扣押制度”等观点,引发学界与实务界广泛关注。

此外,他常年为全国司法系统举办讲座培训,内容涵盖证据审查、非法证据排除、庭审实务等,所提出的“四条证据锁链审查法”“证据分类审查法”等方法被法官、检察官评价为“极具参考价值”。

结 语

万毅教授是一位兼具理论深度、实践关怀与教育热忱的法学家。多年来,他扎根西部、潜心治学,以程序正义与司法理性为核心,通过扎实的研究、严谨的论证和深度的政策参与,为中国刑事诉讼制度的现代化转型提供了重要智识支持。他坚持“同情式理解、建设性参与”,始终致力于将理论转化为实践,以专业能力服务法治建设。

如他常言:“法治的进步依靠的不仅是宏大的立法,更在于每一个个案中对程序的坚守、对权利的尊重。”在这条路上,他始终步履坚定,前行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