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别侥幸 浙江兰溪交警严查“零容忍”

酒后驾车别侥幸 浙江兰溪交警严查“零容忍”

国庆、中秋“双节”假期,市民出行量激增,道路交通流量大幅上升,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风险随之攀升。为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假期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浙江省兰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以“零容忍”态势筑牢道路平安防线,全力护航市民平安出行。

假期期间,兰溪交警创新采用“错峰设卡+靶向管控”工作机制,精准聚焦酒驾高发的夜间20时至次日凌晨2时时段,结合假期交通特点科学调配警力,在城区餐饮娱乐集中区、城郊结合部及农村重点路段设置临时检查点,同时持续开展“亮灯巡逻”勤务,形成“固定拦截+流动管控”的全方位治理格局,确保不留管控盲区、不漏违法行为。

10月2日晚,兰溪交警云山中队民警在辖区重点路段布设临时检查点。21时30分许,一辆浙G号牌小型轿车临近检查点时突然急刹,这一反常举动立刻引起执勤交警警觉。交警迅速拦停车辆,对驾驶人薛某进行酒精检测。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显示,薛某酒精含量达69mg/100ml,已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执勤交警当场依法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薛某将面临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机动车驾驶证记满12分的处罚。

无独有偶,10月1日23时许,上园路铁路立交桥路段也出现类似情况。市民陈某驾驶鲁A号牌小型轿车途经检查点时,发现交警设卡后突然紧急制动。交警大队兰江中队民警上前核查时,一股浓烈酒味扑面而来。经检测,陈某酒精含量为75mg/100ml,同样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现场对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陈某也将面临将面临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机动车驾驶证记满12分的处罚,为自己的侥幸心理付出代价。

“整治的核心不是‘罚’,而是‘防’,每一次检查都是对生命的守护,每一次警示都是对风险的拦截。”交警大队副大队长严东东表示。国庆假期以来,兰溪交警始终坚守岗位,通过延长管控时间、加密检查频次,持续压缩酒驾违法空间,截至10月3日,已查出酒驾醉驾5起,有效遏制了交通违法苗头。

在此,兰溪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酒精会严重影响驾驶判断力与操作能力,酒驾醉驾是危及自身与他人安全的“隐形杀手”。假期亲友聚会增多,请务必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切勿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红线。也呼吁广大市民朋友主动劝阻酒驾行为,共同营造平安有序的出行环境。(董剑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