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5月11日,邹城市城市漫步自由行活动在市民法典主题公园举行(侯建敏 摄)
山东省邹城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部署,改革创新,积极探索,深化“四个聚焦”,不断提升服务基层的能力,推动基层高效能治理,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邹城市先后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山东省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2025年5月19日,邹城市司法局和市教体局联合组织护驾山小学的学生们在市民法典主题公园开展法治研学游活动(侯建敏 摄)
聚焦纠纷调解 奏响基层治理“和谐曲”
邹城市坚持专项排查和常态排查相结合,及时发现矛盾纠纷风险隐患,聚焦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和重要时段,有针对性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做到早发现、早分析、早预防。
建立排查工作台账,推行“八小时外工作法”,开展“民情夜访、调解夜办”、“24小时不打烊”等活动,把纠纷化解在初始,把群众吸附在当地,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街)、矛盾不上交”。各基层调委会通过“民情夜访、调解夜办”等活动,主动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协调处理矛盾纠纷,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有力保障基层社会稳定。
村级做好源头解纷,小事不出村。整合村级调解力量,按照“所学专业”、“所在行业”、“擅长领域”等类别,加大对1960名网格员、“五老”等社会调解力量的培育力度,围绕婚姻家庭、邻里关系、房屋宅基地、山林土地等常见多发的矛盾纠纷,做好诉源治理。
镇级做好治本解难,大事不出镇。发挥镇街调解委员会作用,成立镇级特色调解室,鼓励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熟悉民情、信誉度高的调解员成立个人调解室,放大调解品牌效应,集成多种调解方式,解决镇级存在的突出矛盾问题,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市级做好联合统筹,矛盾不上交。整合政务热线、矛盾调处、法律援助、政法、信访、人社等15个部门资源,吸收行业性调委会、律师事务所等第三方社会力量进驻“一站式”矛调中心,建立监测预警、多元化解、首办负责、吹哨报到、会商研判等工作机制,做好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全链条服务”。

2025年3月21日,邹城市司法局峄山司法所调解一起劳动纠纷(梁帅 摄)
聚焦法律服务 增强基层治理“新动能”
邹城市持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紧扣民生和发展两大主题,不断提高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获得感、幸福感、认同感。
邹城市创新建立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最大限度满足群众的法律需求。积极推进市、镇(街)、村(社区)三级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依托村(社区)法律服务站,将法律服务资源纳入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受理、办理或者帮办代办。在全市16个镇街成立“邹全”法律服务团,成员包括司法所工作人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法律援助律师、专职人民调解员等。法律服务团成立以来,已为群众办理各种法律事务1300多件。
深化“互联网+法律援助”,开发“法援在线”移动服务平台,建立从法律援助申请到受理、指派、监督、结案、数据追踪的一整套运转机制,实现法律援助群众申请、网上受理、律师办理和中心管理全部网上运行、掌上办理。将法律援助纳入全市政务服务自助办理体系,设置公共法律服务大厅自助办理终端,规范网上申请审查办理流程,完善落实一次告知、首问负责制,多渠道、多端口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
大力实施法律援助“减证便民”,探索与民政、农业、残联等部门数据通联共享,对通过部门间信息核查能够证实的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及符合案件范围的一二级残疾人等,凭身份证可实现“一证办理”。对法律援助申请人暂时开具经济困难证明确有困难或案件即将超过上诉期、诉讼时效的,允许申请人以声明方式代替开具证明,做到“应援尽援”。截止到目前,共办理援助案件1270多件。

2025年6月21日晚,邹城市“识法明理”村(居)民法治素养提升工程主题活动暨法治惠民演出走进唐村镇(张成 摄)
聚焦法治教育 激发基层治理“力量源”
邹城市作为孟子故里,文化底蕴厚重,自古就有崇文重教、耕读传家的优良传统,孟子的民本思想、仁政学说、德治思想,至今为当代所借鉴,孟母三迁择邻、断机喻学等教子故事世代传颂。该市深入挖掘孟子文化精髓,建成孟子学堂170处,常态化开展孟子公开课、国学讲座、传统文化体验等活动;连年举办“孟子乡音”文化惠民演出;举办《论语》、《孟子》等传统文化经典诵读活动,引导全社会形成“明礼知耻,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为全面依法治理创造了良好的人文环境。
兼顾法治内涵和道德精神并重,提档升级各类法治文化建设阵地,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邹城市先后建设了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民法典主题公园;将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律知识与公园自然景观有机融合,彰显了“法、德、和”相济相融的理念,让基层群众切身感受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感悟法治理念的严肃厚重。
邹城市出台《邹城市法治文化建设指标体系》,推动法治文化体制机制建设。规划实施“法治文化建设三年行动”,打造60余处法治文化体验点。结合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镇、村级法治公园(广场、一条街)建设中,充实丰富普法漫画、法治典故、道德模范故事、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等内容,让群众随时随地感受法治与德治的熏陶。目前,全市已建成法德文化广场(公园、长廊)36余处,法德文化街226处,法治书屋609个,命名省级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和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4处。
围绕群众关切和需求,探索建立精准普法工作机制,科学分类普法对象,开展“菜单式”普法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推进“以案释法”,将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于执法、司法、守法等法治实践全过程,让群众在解决问题中学习法律知识,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法治观念。

2025年7月10日,邹城市司法局、市妇联、市综治中心联合在市老年大学举办全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大比武”活动(张成 摄)
聚焦三治融合 提升基层治理“向心力”
开展民主“自治”活动。大力推广村级民情恳谈会、村民议事会、民情沟通日、村民说事等民主自治形式。加强民主协商制度建设,增强民主决策参与,对涉及村(社区)集体和村(居)民利益的重大事务,积极征询村(社区)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强化民主管理,严格执行自治章程、议事规则等管理制度。优化民主监督运作方式,制定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将党务、村务、财务分项目分类别列入监督内容。
开展“法治”示范活动。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对已获批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实行“挂牌子、亮身份”,扩大先进村(社区)的示范、带动作用。开展“法治人才培养”,培育一批以村(社区)干部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挖掘一批具有法律知识的党员、村(居)民代表以及居住在村(社区)的老党员、老干部、老退伍军人等“法律明白人”,命名一批“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示范户”。
开展“德治”育人活动。通过村(居)“道德”讲堂、现场推进会等载体,丰富“德法”基本内涵、提升“德法”时代价值。拓宽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渠道,积极搭建村(居)民参与社会治理平台,鼓励和引导老年协会、环保协会、调解组织、志愿者队伍等社会组织及专业社会机构,在扶贫帮困、健康养老、文体娱乐、教育培训、公益慈善、社区矫正、纠纷调解、预防犯罪等方面提供多层次、多样化、高质量的社会服务,有效参与社会治理。积极推广农户好家风评价体系,着重以提升基层组织力为主线,以突出人民主体为中心,以“家风量化评、好学看得见”的方式,为正能量行为“站台”、为高尚品格“立碑”,让乡村实现共议、共商、共治。(本刊通讯员 张成)
【本文刊载于《人民法治》杂志2025年9月上(总第209期) 法治实践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