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探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网格化服务管理新路径​

安康探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网格化服务管理新路径​

2024年11月1日,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马钦珏(左三)在紫阳县蒿坪镇检查指导农村道路交通网格化管理工作(罗伟  摄)

在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的大背景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基石,关乎着广大农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幸福生活。陕西安康,这座地处秦巴山区腹地的典型山区市,在国家政策的有力带动下,农村交通建设取得了显著进步,但也面临着诸多挑战。陕西省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过深入调研,积极探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为破解农村交通治理难题提供了新思路。​

2024年3月26日,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马钦珏(左三)出席安康城区道路疏通保畅启动仪式(朱继城  摄)

安康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现状:问题与挑战并存​

安康独特的地理环境造就了其以山区农村道路为主的交通格局。全市2.7万千米的道路里程中,县乡村道路占比高达84.7%,达2.3万千米。这些农村道路不仅点多线长面广,还存在路窄坡陡弯急的特点,临河、临崖、临沟、临坎的“四临”路段占比超过80%。道路等级低、基础条件差、安全防护设施缺失等问题普遍存在,使得行车安全系数大幅降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根基脆弱,风险隐患突出。​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安康农村地区机动车保有量和驾驶人数量呈现逐年增长态势。目前,全市机动车保有量78.9万辆,驾驶人72.2万人,其中农村机动车保有量45.8万辆,占全市总量的57.26%;农村驾驶人43.2万人,占全市驾驶人总数的59.8%。农村地区车辆以摩托车、载客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及面包车为主。截至2025年4月,摩托车占农村机动车保有量的66.6%,载客汽车占28.6%,载货汽车占4.2%,面包车占0.7%。如此庞大的车辆和驾驶人群体,给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带来了巨大压力。​

一方面,偏远山区农村群众通过移民搬迁安置,形成了早出晚归的“走耕式”出行模式。这些群众出行方式多为摩托车、电动车、农用车、面包车,超速超载、无证驾驶、酒驾醉驾、违法载人、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屡见不鲜。另一方面,农村公共交通发展滞后,县城周边20千米以内的乡镇公共交通覆盖率不足80%,20千米以外的乡镇公共交通覆盖率不足10%,70%以上的行政村暂不满足“村村通公交”的标准。群众出行需求与公共交通资源的严重不匹配,导致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多发,进一步加大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难度。​

近三年的统计数据显示,安康农村道路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频发。共查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4.2万起,其中,酒驾醉驾4841起,占比11.6%;涉牌涉证4730起,占比11.3%;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1520起,占比3.6%;面包车超员1735起,占比4.2%;摩托车不戴头盔2.9万起,占比68.3%。同时,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高发,近三年全市发生的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中,农村道路事故占比不容忽视,且县乡农村道路交通事故致死率高达11.9人/百起,远高于其他道路,农村道路事故预防成为全市事故预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全市公安交管部门现有在编警力800余名,编制沿用自20世纪90年代,二十多年未增加,而辖区公路里程、机动车保有量及驾驶人总量激增数倍,现有警力难以满足管理需求。虽然“十三五”时期推行的山区农村道路“125”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该机制在资金投入、科技信息化管理、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局限性逐渐显现,作用发挥受限,亟须创新管理模式。​

2024年3月8日,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马钦珏(中)深入汉滨、高新调研疏堵保畅工作(刘德东  摄)

安康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短板:体制机制与现实需求的矛盾​

党的二十大为乡村振兴指明了方向,农村道路安全管理旧体系已难以适应新形势。安康山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125”联勤联动机制在资金投入、科技信息化管理、宣传教育等方面水平较低,政府层面沟通协调机制运行不畅,职能部门之间管理衔接和联动配合不全面、效率低下。面对新任务、新要求,迫切需要探索建立新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加强隐患排查、信息摸底、违法劝导、宣传教育等工作,夯实管理基础。​

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提高,交通需求旺盛,但交通资源供给严重不足。农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远远不能满足群众对良好道路交通环境的期待,城镇规划与路网结构不协调,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与城镇化发展不适应。农村道路安全设施缺失、事故隐患多、建设标准低,导致道路荷载能力低下,集镇疏堵保畅任务艰巨。同时,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科技手段匮乏,信息化水平低,监控系统基本空白,综合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尚未完全形成,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力,难以发挥应有的管理作用。​

农村地区车辆和驾驶人数量快速增长,各类车辆违法载人、多拉快跑现象突出。然而,全市农村地区交警中队和派出所警力有限,多数交警中队仅有1~2名正式民警带领少量辅警负责多个镇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125”联勤联动机制下的农村交通安全协管员、警保合作劝导员大多由村干部兼任,工作任务繁重,无暇顾及交通安全,且待遇报酬难以保障、素质参差不齐、培训教育欠缺,作用发挥有限。此外,一些县(市)区、镇办政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力量和资源整合不足,难以形成工作合力,制约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

尽管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所提升,但交通陋习仍然普遍存在。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农用车违法载人、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在管理薄弱地区较为常见,车辆不检验、不保养、不维修、不上保险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且驾驶员驾驶技术不过硬,这些因素都给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极大隐患,与文明交通、安全出行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

2025年2月,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马钦珏(中)在基层调研指导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向雨  摄)

构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创新治理模式​

为有效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难题,安康市局积极探索构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体系,并在紫阳、石泉开展试点后逐步推广至全市,着力推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依托“321”基层社会治理网格架构优势,整合公安交管、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司法行政、市场监管、镇(街道)等部门人员力量进入网格,建立“网格报告、镇街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使“321”网格成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共建共用的平台。组织全市13781名网格员常态化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重要节点区域风险防控和交通安全联合执法,以网格治理为基础,夯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根基。​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划内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负总责,镇政府承担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各行业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客、货运输企业法人对本单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加强部门间的纵向互动和横向联动,推动各方共同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各县(市、区)政府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日常议事日程,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判辖区和行业内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事故发生规律和特点,提出改进措施。建立“包联责任制”,形成“主体在县、管理在镇、延伸到村、触角到组”的责任体系,构建齐抓共管的治理格局,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常态化推进。​

依托安康市综治视联网系统、“雪亮工程”及综治公共视频监控探头、“网格通”APP移动终端,建立以综治中心为龙头,以综治视联网系统为基础,以交警中队、综合执法站、路面警力和网格员为支撑的可视化、扁平化、智能化指挥调度体系。实现农村道路交通信息实时上传、路况动态监测、突发事件随时调度,利用视频监控资源实现重点区域、路段和场所全覆盖,构建人防、物防、技防一体的防控体系。​

以网格为单元,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整治占道经营、违章搭建、非法营运等交通顽疾。加大对面包车、低速货车、三轮车、摩托车及农用车载人等违法行为的劝导、查纠和惩处力度。组织网格员开展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工作并给予奖励,压缩违法空间。利用网格员优势,在重要时段开展“上路必巡”活动,推动交通安全宣传深入人心。建立隐患排查动态更新制度,及时排查和治理道路安全隐患,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各县(市、区)根据实际制订网格队伍培训计划,投入资金,组建培训团队,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培训。各行业部门开展本领域交通安全知识培训,采取送教到基层的方式,保障网格队伍学习培训时间,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提升农村交通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质效。​

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整合现有资金来源,用于网格建设、运行、设施完善、教育培训及考核奖补,调动网格员工作积极性。将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依托综治系统对成员单位和网格员进行考核,加强跟踪问效,对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严格追责问责。​

安康市通过构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积极探索农村交通治理新路径,有望有效破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难题,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交通安全保障。这一创新实践为其他地区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也为推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积累了宝贵经验。(陕西省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马钦珏)


【本文刊载于《人民法治》杂志2025年9月上(总第209期) 法治实践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