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阳市民政局系统开展行政执法的法治思维专题培训

河南省南阳市民政局系统开展行政执法的法治思维专题培训

法治思维,依法行政。为进一步提升民政系统执法人员法治素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2025年9月12日,河南省南阳市民政系统举办法治思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会,培训会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剑主持。南阳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冠淑带领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局属二级单位负责人出席,南阳全区的民政系统工作人员通过线上视频形式共同参与此次培训会。

活动现场

此次专题培训会特邀河南大为律师事务所主任、南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毕献星作为主讲,毕主任为此次专题培训会作了对于《行政执法的法治思维》的详细解读,并且聚焦法治思维的内涵与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亮点。

毕献星系统阐释了法治思维的四大核心要素——合法性思维、程序性思维、权责性思维、公开性思维。并且结合长期担任行政执法机关法律顾问积累的实务经验,深入浅出地解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九大亮点。帮助执法人员深入理解法治思维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供明确指引。

毕献星结合民政部门以及相关执法机关所遇到的执法问题的难点与困惑进行精准解读。特别是法治思维的合法性,行政权力犹如一把双刃剑,运用得当可造福社会,若缺乏约束则可能伤及无辜。程序性思维强调行政权力必须在法定程序和权限内运行。毕主任以诸多实际案例为证,阐明程序公正对于实体公正的重要保障作用。从行政许可、登记、审批到行政处罚决定,每一个环节都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如告知当事人权利、举行听证等,只有程序正当,才能让实体处理结果更具公信力,让民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关于权责性思维毕主任强调,公职人员在行使权力的同时,必须清晰认识到法律赋予职权所承载的责任。杜绝不作为,防止在职责范围内推诿扯皮、消极怠工,使公共事务陷入停滞;同时,也要防止乱作为,避免超越法定权限、滥用权力,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且深入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违法行为分类与责任追究等实务内容,与民政工作密切相关的违法违纪行为类型,以真实案例敲响警钟,强化了全体人员的廉洁意识和底线思维。

毕献星系统解读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九大亮点,并对民政领域如何衔接与实践提出了前瞻性指导。“一事不二罚”:为规范社会组织监督、检查的管理、殡葬执法等领域的处罚行为提供了明确标准。处罚时效明确:提醒民政执法人员在查处违法行为时需注意法定的时效期限。“三项制度”落地:为民政行政执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和操作规范,特别是对社会组织行政处罚、慈善活动监管等重大执法决定,必须进行法制审核。不予处罚情形:引导执法人员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体现执法温度,尤其在处理轻微违法行为时更为适用。

毕献星特意提及了社团组织年度检查办法的相关修订内容,结合有关案例生动讲解,强化民政系统工作人员法治意识,更好的保障民众的相关权利,提升行政法治意识依法行政治理能力,为民政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更好的服务社会、服务民众。

此次专题培训是提升民政系统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的重要一环。培训会结束后南阳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冠淑表示,此次培训内容精准解答了执法实践中的诸多难题,有效强化了民政系统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程序意识,为今后的执法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和实践指导。李冠淑局长表示民政系统将持续地开展法治培训,不断增强大家的法治意识与专业素养,真正将法治思维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毕献星长期担任政府和企业单位法律顾问,长期从事司法实践活动。他深谙法学理论,并善于将深奥的法理与司法实践相融合,灵活运用于律师实务,体现出深厚的专业素养与丰富的实战经验。为实施好本次专题培训,毕献星主任、张磊律师与张儒岱律师共同为课程内容设计与案例组织方面做了大量细致准备工作,使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效果。(吕纪春 史倍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