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想撤诉,需要什么手续?”日前,吉林省延边州延吉市人民法院朝阳川人民法庭法官吴美君接到了当事人老李咨询撤诉手续的电话。
该案件要从2025年7月,延吉法院受理的一件同居析产关系纠纷说起。老李和老王原是夫妻关系,双方离婚三十多年,但一直在一起生活,处于离婚未离家的生活状态,且双方育有一女现已成年。今年6月,老李和老王因矛盾发生争吵,老李从家里搬出来后,便萌生了要分割财产的想法,遂起诉至法院要求分割双方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
法官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了老王,通过询问得知,双方争吵后,老王因病住院无法到庭参加庭审。为了方便当事人,法官遂将法庭搬至医院。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均认可诉争房屋为双方同居期间购置,但是对于房屋的归属、如何分配等问题双方各执一词,场面剑拔弩张。

法官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背对背”交流
为了防止双方矛盾激化法官在庭审结束后,分别和老李、老王进行“背对背”交流。承办法官一方面详细询问老王的身体现状,拉近了与老王的心理距离,并悉心听取老王的陈述,引导其解开心结,叮嘱其安心治疗;另一方面充分了解老李的诉求和矛盾焦点,以共同生活多年的感情和老王患病的情况为切入点,引导其换位思考,并耐心地向其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平静后均表示需要冷静思考一下,再进行答复。
几天后,老李拨通了法官的电话。老李表示其并不知道老王生病住院,双方虽然离婚了,但是一直一起生活且有孩子,自己愿意退一步、和平解决纠纷,并主动将撤诉申请提交到法庭。
“上门开庭”迈出的是脚步,传递的是温情,带回来的是民心。该起家事案件的撤诉意味着问题和矛盾得到了化解,对于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良好的作用。一直以来,延吉市人民法院秉持司法为民理念,持续优化诉讼服务,让人民群众既能享受便捷、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又能感受到司法的力度和温度。(吴美君 梁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