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工的7000元钱到手了,太谢谢司法所调解员了,我上学的生活有着落了,谢谢啦!”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欠薪纠纷,在天北新区某火锅店打工的米丁拿到了拖欠的工资。

6月25日到8月15日期间,米丁利用暑假在当事人军某某火锅餐饮店打工,按照约定第一个月3800元,第二个月4500元,因米丁要去内地上学,要求军某某支付42天务工费及7个半天的加班费共计7000多元,当事人军某某说米丁没有按照约定提前递交离职报告,要扣除500元,因多次商议无结果,双方因此产生矛盾纠纷。8月23日上午11点,双方当事人共同到第七师奎屯天北新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收到当事人申请后,司法所高度重视,为及时调解员联合治理中心、信访办、绿荷里社区、派出所人员及时介入,双方均同意接受调解。调解员安抚米丁焦急情绪,了解案件细节和双方当事人诉求。为了尽快解决纠纷,调解员以尊重法律为底线,运用调解技巧,从情法理等方面向火锅餐饮店当事人军某某释法明理,讲明利害关系,说明事实上双方已经形成了法律上的劳务合同关系,引导军某某理解并配合司法所调解工作。经过调解员耐心分析和阐理释法,双方当事人都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知晓了其中的有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军某某表示自身不是有意拖欠务工费,是自己缺乏对相关法律知识的认识。
在调解员的说和下,当事人军某某当场用手机微信给米丁支付务工费7000多元。1个小时的时间,调解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双方的矛盾纠纷就此了结。
今年以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司法所始终坚持集中力量解决涉民生案件,整合更多法治资源向教育引导和情绪疏导方面用力,联合天北经开区绿荷里社区,加大纠纷调解力度,持续做好涉及民族同胞、农民工工资和务工人员维权力度,将居民群众诉讼权利和利益维护及时转化为真金白银,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天北经开区本土落地生根,造福一方平安。(赵建新 李亚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