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与保险行业联动 共筑道交纠纷化解新机制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与保险行业联动 共筑道交纠纷化解新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源头治理和先行调解工作,8月20日,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联合新疆保险行业协会及多家保险公司成功召开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化解联席会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中华联合财产保险、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中国平安财产保险等机构代表,以及救助管理中心、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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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联席会上,各保险公司代表围绕理赔实践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积极建言。平安财险指出,当前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与受害人受损实际情况未达到高度统一,容易导致赔偿比例失衡,同时反映了“医保外用药认定”“伤病关联性判断”等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中华财险建议推动法官提早介入联动调解机制,尤其在涉及伤病关联性等专业问题的案件中,可有效提高调解成功效率。

法院方面指出,涉地州保险主体的案件须由保险公司新疆分公司统一协调处理,并倡议各方共同探索小额道交案件线上调解模式及赔偿标准的合理优化路径。新市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建忠在会议中特别强调,“三期费用”(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的认定亟待多部门协同推进:建议法官、保险公司主动对接医疗机构核实医嘱内容,联合交管部门提前明确受害人职业类型以确定误工费计算标准,同时呼吁保险行业充分认可和采纳司法鉴定结论。

经充分讨论,会议达成三项重要共识:一是组建道路交通事故基层法官与保险理赔人员的专项调解联络群,实现纠纷解决方案即时沟通;二是将保险协会及相关保险公司正式纳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全面推行在线调解与司法确认一体化流程;三是建立救助基金垫付联动与互查机制,强化基金使用监管,确保救助资源依法高效运用。

此次联席会议,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通过搭建法院与保险行业的协作平台,推动了道路交通纠纷从个案处理向源头治理、多元共治转变,为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吾斯格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