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林口分局抓获1名涉嫌帮信罪网上在逃人员

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林口分局抓获1名涉嫌帮信罪网上在逃人员

为有效震慑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维护社会治安持续稳定,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林口分局古城派出所始终坚持“以打开路、以打促防、打防结合”的工作方针,不断强化追逃攻坚力度,用实际行动筑牢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线。近日,该所成功抓获一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网上在逃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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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古城派出所民警在对网上在逃人员线索进行细致梳理时,发现辖区居民刘某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分局列为网上在逃人员。为精准锁定嫌疑人踪迹,民警立即开展信息研判工作,发现刘某某常年在外务工,近期已返回林口林业局居住。在明确刘某某的活动范围后,抓捕民警迅速制定行动方案,果断实施抓捕,最终在其家中将刘某某成功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在境外务工期间,其个人银行账户被用于接收涉案资金,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

目前,刘某某已被依法羁押,待移交广州警方进一步处理。

什么是帮信罪?

 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储存、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凡向违法犯罪分子出租、出借、出售、购买“两卡”都是违法犯罪行为,易触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诈骗罪等罪名。  

 广大群众要提高防范意识,切莫贪图小利,成为犯罪的“帮凶”。一旦发现涉“两卡”犯罪线索,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 若已实施非法出租、出售、购买“两卡”的违法犯罪活动,必须立即停止,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