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4日,“落实刑事辩护制度,强化人权司法保障”研讨会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张江办公点举行。本次研讨会聚焦“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主题,由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主办,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上海市律师协会承办,上海市浦东新区司法局协办,旨在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汇聚智慧、总结经验、凝聚共识,为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引。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顾问、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田文昌律师,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副院长梁雅丽律师受邀出席会议,田文昌律师在闭幕式环节作点评总结发言,梁雅丽律师“罪与非罪争议案件中的律师辩护”研讨议题环节作与谈发言。

开幕式现场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贾宇,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周加海,上海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张磊,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晶,上海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宋烈出席开幕式并讲话。上海市浦东新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劲松致辞。上海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委员黄祥青,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顾问田文昌作点评总结。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宇展主持开幕式及闭幕式。
开幕式后,来自最高人民法院、上海市委政法委、沪苏浙等地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的实务专家以及来自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上海社会科学院、同济大学、四川大学、上海海事大学等国内知名高校的学者,京沪鄂资深刑辩律师等40余位代表,围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工作机制”“罪与非罪争议案件中的律师辩护”“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的律师辩护”“减刑、假释案件中的律师定位和作用”四个核心议题,就如何搭建相关配套的工作机制以保障“委托律师+法援律师”的辩护全覆盖范式与“辩护质量全覆盖”,如何在罪与非罪的案件中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益以及辩护律师的职业权利,如何在认罪认罚从宽的制度配置下充分发挥律师庭审辩护职能,如何有效保障减刑、假释案件罪犯获得律师参与的权利等问题分别作了主旨发言与深入交流,剖析了当前存在的难点堵点,提出了一系列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梁雅丽律师作与谈发言
在“罪与非罪争议案件中的律师辩护”议题环节,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周欣主持,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副院长梁雅丽律师作为与谈嘉宾,以“律师独立辩护与当事人权益保障”为主题,围绕罪与非罪争议案件中律师辩护的难点、要点及策略展开深入探讨。
梁雅丽认为,在罪与非罪的争议案件中,律师辩护策略的选择不仅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更体现了刑事辩护制度的价值追求。她针对司法实践中“被告人认罪认罚而律师作无罪辩护是否越界”“被告人坚持无罪而律师作罪轻辩护是否达标”等争议问题,从辩护权来源、独立辩护边界、认罪认罚中律师角色定位等维度给出详细阐述。

梁雅丽律师作与谈发言
梁雅丽认为,刑事辩护作为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专业性与规范性直接关系到司法公正的实现。在罪与非罪争议案件中,辩护律师应当立足于以下三个维度开展工作:首先,严格遵循“以当事人为中心”的基本原则,确保辩护权的行使始终服务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次,准确把握独立辩护的边界,既要发挥专业判断的自主性,又要避免损害当事人的核心利益;最后,在认罪认罚程序中明确角色定位,既要履行见证职责,又要坚持实质辩护。
梁雅丽认为,当前,我国刑事辩护制度正处于发展完善的关键阶段。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一员,我们应当通过规范化的辩护实践,推动形成更加科学、合理的辩护标准。这不仅有助于个案正义的实现,更能为法治建设提供坚实的实践基础。

田文昌律师在闭幕式上作点评总结发言
研讨会闭幕式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顾问、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田文昌律师在总结点评中,进一步强调了实现刑事辩护“全过程覆盖”的必要性,着重探讨了提升法律援助有效性的路径,建议可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保障辩护律师有充分时间和条件进行实质性履职。对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他强调“见证不等于保证,法院权威性是破解控辩失衡核心”,片面追求起诉定罪率违背诉讼规律,需强化检法协作。减刑假释阶段,应重视律师提供专业法律帮助的价值。

参会人员合影
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是建设更高水平法治中国、平安中国的基础性工程,对于提升司法文明程度、夯实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法治根基意义重大。上海作为改革开放前沿和法治建设高地,自2017年启动试点以来,已基本实现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并在探索有效辩护、数字赋能、机制创新等方面积累了宝贵经验。本次研讨会是进一步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改革进程中的一次重要思想碰撞与实践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