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监督员制度作为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检察办案活动的重要制度设计,其目的在于确保人民检察院依法正确行使职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公开听证是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的重要方式之一。7月2日下午,云南省怒江州兰坪县人民检察院对两起拟不起诉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本次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分别介绍了两起拟不起诉案件的基本情况,对案件定性、社会危险性、法律适用等多方位进行了说明,阐述了拟不起诉的理由和相关法律依据。人民监督员就拟不起诉案件分别发表了意见,对拟作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表示认可。
受邀的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主动公开听证、主动邀请监督的做法表示赞许,并结合近年来参与监督检察办案的情况谈了个人体会。他表示,近年参与的监督形式主要是公开听证,这种监督形式能让人民监督员对案件的犯罪事实、性质、检察机关的办案流程、审查意见有全面、客观地了解,是能将监督活动融入实质性办案的一种有效方式,并希望以后能有更多机会接触其他检察办案活动。
今年上半年来,兰坪县检察院共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办案活动4件次,监督范围覆盖刑事检察、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形式以公开听证为主。在以后的工作中,兰坪县检察院将继续拓展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积极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引入人民监督员监督,“十种参与监督方式”全面协调发展,积极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办案活动,为打造更加公正、透明、高效的司法环境作出不懈努力。(和生丽 李向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