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卓资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民法典进乡村,法治助振兴”普法宣传活动

内蒙古卓资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民法典进乡村,法治助振兴”普法宣传活动

为进一步增强全民法治意识、提升社会法治化水平,5月13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五周年之际,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卓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赴红召乡官庄子村,开展“民法典进乡村,法治助振兴”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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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中,检察人员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宣传标语、发放法律宣传册、现场普法答疑等形式,向村民普及与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知识。针对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土地承包、赡养、彩礼等群众关心的问题,检察人员一一予以解答,“大叔您看,村宅基地边界纠纷,可以按这上面第288条讲的‘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调解”;“借款纠纷,咱们可以按民法典的借款合同相关法条来维权”;“大伙儿记着这个号码,遇到法律问题就找12309”……检察人员结合真实案例,以简明清晰的方式为群众讲解法律知识,营造起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乡村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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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10余人次,切实将民法典送到了村民身边,走进了村民心里,增强了村民运用民法典维护自身权益、化解矛盾纠纷的意识。卓资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做好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不断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内容,用群众听得懂、用得上的方法传递法治声音,让民法典真正走进田间地头,成为群众美好生活的“守护者”。(韩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