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行刑反向衔接机制,深度拓展检察机关办案能力,提升检察监督精准度,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国家外汇管理局佳木斯市分局联合制定了《行刑反向衔接中外汇管理部门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的工作办法(试行)》。5月9日,在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举行外汇领域特邀检察官助理聘任仪式。国家外汇管理局佳木斯市分局外汇管理科科长、四级调研员周贵义同志正式受聘担任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特邀检察官助理。
聘任仪式上,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淑梅为特邀检察官助理颁发聘书,强调此次合作是贯彻落实《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 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的重要举措。意在建立汇检双方行刑反向衔接长效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专业人才交流,提升检察机关办理外汇领域案件的专业化水平。
此次特邀外汇领域检察官助理是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与国家外汇管理局佳木斯市分局在行政检察领域的第三次合作。
聘任仪式结束后,周贵义同志随即参与了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公开听证会。他以深厚的专业素养和敏锐的行业洞察,对案件关键环节提出精准意见,为检察机关厘清了外汇业务中的复杂关系,促进刑事证据向行政证据转化。外汇领域特邀检察官助理的深度参与,犹如在检汇双方间架起一座专业桥梁,既彰显了“行刑反向衔接”机制的现实效能,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实践范本,更以专业力量推动了外汇治理体系与检察体系的深度融合。
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合作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完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制度等要求,在事前、事中、事后积极采取措施保障外汇管理部门行政处罚工作顺利开展,完善外汇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确保精准打击涉外汇违法犯罪行为,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