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5日,甘肃省酒泉市司法局与酒泉监狱联合召开刑罚执行一体化联席会议,专题审议司法帮扶慈善救助事宜。会议通报了此次全市司法帮扶慈善救助金申报审核情况,经讨论审议,拟对55名在押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以下简称“三类人员”)特困家庭发放慈善救助金8.25万元。据统计,由甘肃省酒泉市司法局和甘肃省酒泉监狱共同发起的对“三类人员”特困家庭的“司法帮扶慈善救助”活动,自2018年以来,已先后对284名特困家庭发放慈善救助金44.82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严审准入关口,精筛救助对象。严格落实《酒泉市司法帮扶慈善救助金管理办法》,对拟申请救助家庭,以“救急救困、需救尽救”为原则,按照个人申请、情况核实、逐级审查、集体研究、公示的程序,逐人逐户调查核实家庭情况,严把帮扶救助范围及标准,在确保司法帮扶救助客观公正、及时准确的同时严防资金不当使用。
聚焦急难愁盼,传递司法温情。会议指出,要重点关注“三类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因缺乏经济来源而面临辍学、本人或其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自然灾害致贫返贫、子女意外死亡等特殊情况,在审核发放司法帮扶慈善救助资金的同时,积极协调社会资源提供康复治疗、心理疏导等服务,实现物质救助与精神救助并重。要将司法帮扶慈善救助与社会救助、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等有机结合,形成多元化帮扶救助体系,为帮扶救助对象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支持。
跟踪问效全程,力促长效帮扶。针对救助金使用效能,会议要求进一步完善“事前审核、事后监督”机制,确保资金发放公开透明、及时有效。同时,要联合民政、妇联等部门,对受助家庭开展定期回访,动态掌握救助金使用情况及家庭困难改善情况,做好司法帮扶慈善救助“后半篇文章”。(张玉荣 李美琳 谢静 郝海勇 张洪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