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金玉:做当事人心中的那束光

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金玉:做当事人心中的那束光

“金法官,钱女士已经把孩子送回孩子爸爸处了,她托我转达对您的感谢,她说虽然官司没赢,但依然感谢法官的付出,她接受判决结果,还附上一张孩子和父母的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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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刚到办公室的金玉就收到这样一条信息,读过之后,金玉和助理相视而笑,这件让她挂念已久的案件终于在此刻画上了完美的句号。

钱女士与韩先生通过某社交平台相识,两人感情迅速升温并组建了家庭。然而婚后不久,便因琐事大打出手,婚姻陷入了危机。

在孩子出生几个月后,钱女士便独自离开了大庆。两年后,钱女士回到大庆,起诉请求由其来抚养孩子,而韩先生则坚决不同意变更抚养权。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驳回钱女士的诉讼请求。钱女士满腹委屈,认为自己并非不尽抚养义务的母亲,当年离开时也曾非常想带走孩子。败诉后,她重新收集了几十组证据,向大庆中院提起上诉。

承办法官金玉在认真阅览卷宗后认为,孩子自出生后大部分时间均与韩先生共同生活,钱女士的证据并不能证实韩先生存在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一审法院判决驳回钱女士的诉讼请求是正确的。但金玉也知道,面对二审中双方万余字的陈述意见和几十组的证据,如果只是简单的“一判了之”,那么双方“心结”难解,日后对孩子的探视必将成为大问题。

经过充分考量,金玉决定另辟蹊径,她发现钱女士是外省人,而该省在本地设有商会,经双方同意后,金玉决定邀请商会参与调解工作。在与了解双方情况的商会工作人员、钱女士家人以及韩先生单位同事进一步交流后,金玉了解到钱女士的“心结”是认为韩先生欺骗了她的感情,而韩先生在钱女士离开后对孩子照顾有加,并未影响孩子健康成长。

准确掌握双方的情况后,金玉拟定了庭审计划和提纲,决定让双方在法庭上倾诉彼此心中的委屈和不满,先“听案”再“审案”。

庭审时,双方言语中虽多有指责,却也不时流露出对过去的美好回忆和对未来孩子健康成长的期待。钱女士表示,作为一位不能陪伴孩子的母亲,这几年来承受着巨大的痛苦。韩先生则认为,三年时间里,自己悉心呵护孩子成长,却未得到钱女士一丝理解与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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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听案”,金玉找到了“审案”的着力点,双方争抢抚养权的背后是“被忽视”的情感需求。见双方情绪逐渐舒缓,彼此也都陈述了真实想法,金玉开始分头做思想工作,并提出了解决方案。

为彻底解决孩子的探视问题,金玉继续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帮助双方重建信任,并提出可以在自己周末休息时,监督韩先生配合钱女士行使探视权,出于对法官的信任,钱女士接受了调解意见。

两个月后,迎着周末里清晨的一缕阳光,在金玉的见证下,钱女士和孩子相拥而泣,一旁的韩先生也不禁落泪。再后来,只要钱女士说想念孩子,韩先生就会积极将孩子送去和妈妈团聚,在和乐融融的氛围中,孩子笑了、大人们笑了、金玉也笑了。

“把对待自己家人的耐心与关心,倾注到与当事人沟通中,会得到怎样的回应?法官小小的善举,就可能成为照亮当事人内心的一束光,我要做这束光,用女法官的温情诠释司法工作中的‘她’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