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洛川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在市局、县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始终保持锐意进取势头,不断革新理念和工作措施,推行“1234”机制,即围绕“法治建设”1个目标,明确法制“‘公安工作’服务者和‘公平正义’守护者”2个定位,打造“案管预警提醒、场所服务保障、非诉执行代理”3项优质服务,强化“源头治理、案件审核、执行比对、案件回访”4项监管,有效规执法、防风险、提质量,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档升级,执法质量持续提升进位。

一、做优服务保障,促规范提质效。服务公安工作,特别是服务一线执法办案是法制的职责定位。我们紧贴执法之需,以3项优质服务为一线执法办案保质减负。
一是以“案管”为枢纽,打通110接警平台和派出所案管室,比对提醒警情录入、预警提示立案、强制措施、逮捕起诉、涉案资金退还等办案时限,调动案管室跟进执行或整改,以“有效”案管服务一线促规范。
二是升级办案中心及9个派出所办案区,运行第四代管理系统,实现人脸识别、派出所办案区使用授权管理,落实专职双岗看护,为执法安全、执法规范再加“保险”,让民警办案便捷无忧。
三是聚焦一线民警申请强制执行“愁苦难”的困扰,建章立制,印发《关于规范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工作若干规定》,推行法制统一代理服务。2024年开展非诉执行工作,催告缴纳43600元,法制代理申请非诉执行13人,其中法院受理后执行等待期主动缴纳10人30000元,强制执行到位1人7000元。全市独一家将非诉执行落地见效,用法治化方式化解了行政罚款执行难的问题。
二、做强监督管理,促法治彰正义。执法监督管理,特别是对一线执法办案的监管治理是法制的本职所在。我们坚守法治立场,以4项严密监管举措确保每一起案件的规范公正。
一是深化接报案源头治理,接报案场所规范化建设、接报案工作制度建设、案管中心常态化监管、法制管辖异议确认等环节齐抓共管,构建了更严密的警情源头治理模式,有效防范治理有警不录、该立不立等问题发生,顺畅、规范的接报案工作已显便民惠民之效。
二是强化法律审核事前监管,在法制审核同步查纠的基础上,聚焦刑事撤案、刑转行、强制措施适用等风险执法事项推行三级案件会商,聚焦疑难复杂案件落实公检侦查协作专案研判,2024年案件会商77案次、公检侦查协作研判15案次,以会商决议和协作研判制约执法权力,法律审核事前监管成效显著,切实把严了案件法律关、质量关。
三是拓展行政处罚执行监督,法制统一负责罚没款收缴非税系统管理、请假出所审核,实现对行政处罚执行的有效巡查监督,“统计通报、督促执行、代理非诉执行”三步走,治理了执行不及时、不到位问题,有力捍卫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
四是做实案件回访,将法制监督延伸到社会执法效果层面,关注执法效果、监督执法行为,倒逼执法规范化。2024年回访104人,监督案件、警情104起,其中夸赞表扬2人,提出意见建议16人,个案评查监督16案,用实实在在的内外监督互动促进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郭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