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兰西县人民法院:暖心!行动不便难到庭 上门调解显温情

黑龙江省兰西县人民法院:暖心!行动不便难到庭 上门调解显温情

“这么冷的天,法院的同志能上门来帮助解决这烦心事,真是太感谢了!”近日,兰西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上门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获得了当事人的赞誉。 

2020年4月中旬,当事人张某因准备种地要买种子化肥资金紧张,向其四婶姜某借款2000.00元,约定2020年秋收卖了粮食后就归还,到期后姜某多次向张某索要欠款,张某却以粮食没卖,没钱为由拒不还款。姜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电话联系兰西法院提出起诉。

经过电话沟通,立案庭法官了解到姜某年纪较大,腿脚行动不便,不方便到诉讼服务中心,且不会应用智能手机网上立案,考虑到特殊群体的司法需求,法官秉持“如我在诉”理念,带领干警到姜某家中帮助立案。到了姜某家中,法官详细了解事情经过,分析案情,认为该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标的额不大,张某还经常到姜某家中帮忙料理事务,如果立案一判了之,对双方感情会造成一定损伤,且双方也都有调解的意愿,于是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法官电话联系张某,将张某叫到姜某家中,耐心听取双方的意见,了解了双方具体诉求,细致沟通,劝导双方换位思考,寓情于理,寓情于法,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不懈努力下,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和解意见,张某当场履行了欠款,交到姜某手上,双方握手言和。至此,一桩4年之久的民间借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该案没有进入诉讼程序,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此次上门调解,是兰西法院发扬和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缩影,案件的成功化解节约了审判资源,化解了矛盾,真正起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兰西法院将继续秉持着“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主动延伸司法服务,积极探索高效调解的新路子、新方法,做到司法为民,有爱无碍,以司法温情守护一方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