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甘肃赶过来,我爸摔断腿躺在租住的房屋内,近两万元医药费花光了,连找谁维权都不知道……”
近日,风尘仆仆从甘肃来新疆照顾摔断腿躺在床上王某某的儿子小王攥着厚厚的医疗凭证,带着满脸愁容走进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司法局洪桥司法所。
洪桥司法所专职人民调解员接待了小王,并详细了解了事情的缘由:2025年4月,王某某一人从甘肃来到新疆博乐市务工。8月上旬,王某某在雇主董某某承包的博乐市某某苑小区工地从事楼房外墙保温作业时,不慎从单元门上摔落,后经第五师医院诊断,王某某伤情为双侧跟骨粉碎性骨折、右足距骨骨折,住院治疗21天,产生住院医疗费用18320.8元,此后一直卧床在自己租住的房屋内,不仅生活没法自理,面对陌生的城市和雇主董某某,老王更是没了维权的头绪,只能让儿子跨越千里赶来求助。期间,王某某因自身伤情严重,便向雇主董某某提出人身损害赔偿要求,双方就赔偿数额发生争执。王某某遂委托儿子小王到第五师司法局洪桥司法所申请调解。
人民调解员细问后弄清了来龙去脉,依据当事人现状,洪桥司法所立即行动:一边启动法律援助机制对接律师,一边逐项指导小王梳理务工记录、医疗凭证,哪怕细节反复核对也耐心十足。但考虑到老王行动不便,调解员索性把“调解室”搬到了租住屋,坐在病床边边听诉求、边讲政策,话语里满是亲人般的关切。
“案件可以等,但当事人的急难愁盼不能等。”调解员暗下决心,一定要想办法化解这起纠纷,及时协助法律援助律师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但王某某因身体不适与经济压力,情绪颇为抵触,言语间满是消极。但调解员始终耐心倾听,一边温柔安抚他的情绪,一边从法律角度剖析利弊,讲解相关规定,让他明白逃避无济于事,积极协商才是正道。
法律援助律师和人民调解员通过“背靠背”调解方式,扭转当事人的对立情绪,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讲明利害关系,消除双方心中的芥蒂。经过多轮耐心细致的沟通,董某某被援助律师和专职人民调解员的敬业与真诚打动,同意与王某某达成调解赔偿协议。
“群众不方便,我们就多跑。”洪桥司法所专职人民调解员前往王某某的租住屋坐在床边逐字逐句核对协议内容,并详细说明权利义务,确认无误后,9月4日,王某某在《人民调解协议书》上郑重签下名字。
双方约定董某某赔偿王某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贴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期间工资、护理费、伙食费、交通费、工伤复发医疗费、工伤康复费等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80000元。董某某并于当日在法律援助律师和人民调解员的见证下,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给王某某60000元,余款20000元于2025年9月30日前支付完成。 
“真是太感谢您们了,洪桥司法所的调解员!没想到我在家治疗期间,您们还这么费心费力地帮我们调解,最后还特意跑一趟到我租住处让我签字,这份情我记在心里了!”收到款项后,躺在租住屋里床上治疗的王某某握着调解员的手,眼中满是感激。
法律是威严的尺度,丈量着公平的边界,而司法行政服务中的温度,则是这份尺度上不可或缺的人性光芒。这起特殊的调解案例,只是新疆兵团第五师双河市人民调解员日常工作的一个缩影,他们用脚步丈量司法行政为民的距离,用耐心化解矛盾纠纷的坚冰,让公平正义在每一个矛盾纠纷中都能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实现,用实际行动诠释着“司法行政为民”的深刻内涵。(侯宝成 贾朋 郝金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