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玉米引纠纷,三调联动促和谐——新疆沙湾市司法局博尔通古司法所成功化解土地赔偿纠纷

一行玉米引纠纷,三调联动促和谐——新疆沙湾市司法局博尔通古司法所成功化解土地赔偿纠纷

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牢牢守住“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基层治理底线,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司法局博尔通古司法所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走访排查,用细致服务将矛盾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9月2日,博尔通古司法所通过“三方联动”机制,成功化解一起因玉米误割引发的土地赔偿纠纷,用实际行动守护邻里和睦与社区稳定。

9月1日,沙湾市博尔通古乡阔斯托别社区居民扎某在自家玉米地开展收割作业时,因农机操作疏忽,不慎将紧邻地块的周某家一行玉米误割。周某发现后前往现场与扎某理论,双方因心疼庄稼、情绪激动,争执迅速升级,原本和睦的邻里关系瞬间陷入紧张。为避免冲突进一步扩大,周某拨通了派出所报警电话,一场由“一行玉米”引发的矛盾,正式进入基层治理化解流程。

接到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田间现场,通过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实地查看作物受损情况,快速厘清事件原委,并第一时间将现场情况、双方诉求同步反馈至博尔通古司法所与社区主任。博尔通古司法所接到民警反馈后,结合纠纷涉及邻里情分、财产损失的特点,以及需兼顾法律界定与民族团结引导的实际需求,当即决定启动“司法所牵头、民警配合、社区协同”的联动调解机制。

双方与社区主任热某抵达司法所后,博尔通古司法所所长并未急于下结论,而是先为当事人搭建充分表达的平台。周某坦诚道出诉求,“一行玉米虽不多,却是自己一季耕种的辛劳成果,希望能得到合理赔偿”。扎某则情绪激动地辩解,“并非故意破坏,只是农机作业时的无心之失”,对赔偿事宜心存抵触,调解一度面临僵局。

针对双方分歧与扎某的情绪状态,加所长从“法、理、情”三个维度逐步疏导:一是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财产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明确“即使过失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仍需承担相应责任”的法律边界,帮助扎某正视自身行为的后果;二是围绕民族团结主题,结合社区内各族邻里互助的鲜活案例,引导双方理解“各民族邻里相处,包容与尊重才是维系和谐的根本”;三是以“远亲不如近邻”的传统情理为切入点,唤起两人对多年邻里情分的重视,化解对立情绪。

经过耐心细致的劝解与社区主任的协同引导,扎某逐渐平复情绪,主动承认错误:“确实是我操作农机时不够细心,损坏了邻居的庄稼,该承担的责任我肯定认。”随后,他主动提出按照周某的诉求,以自家玉米地一行玉米作为赔偿;周某也当即表示认可,还主动致歉:“之前我情绪太急了,不该吵得那么凶,以后咱还是好邻居。”工作人员再次叮嘱两人:“邻里相处难免有磕碰,关键是多一份理解、少一份计较,才能让社区这个‘大家庭’更温暖。”扎某与周某紧紧握手言和。

这起看似微小的“玉米地纠纷”,正是博尔通古司法所践行“枫桥经验”的生动缩影。从民警快速响应,到司法所精准施策、兼顾法律与情理启动联动机制、再到社区协同配合,每一个环节都紧扣“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目标。正是这份对“小纠纷”的重视、对“民生事”的用心,才让基层治理的根基愈发牢固,让各族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在细微处持续升温。(麦日维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