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黑龙江省司法厅通过系统梳理、分类归纳国家及黑龙江省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文件中关于行政执法人员的行为规范,于近日印发了行政执法人员行为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以下简称“两张清单”),从职权法定、履职尽责、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法定程序、文明执法、执法服务、纪律规定、案卷管理、保密工作十个方面,为全省行政执法人员进一步树立履职 “标尺”,划定行为 “红线”。
正面清单共35条,明确了行政执法人员履职过程中的“40个应当为”,让行政执法人员清晰知晓 “应当怎么做”;负面清单共50条,明确了行政执法人员履职过程中的“60个严禁为”,让行政执法人员清晰知晓“不能做什么”,正反对照、互为补充,厘清了权力边界和行为边界,兼具指导性与约束性,为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规范执法提供了实操指南。“两张清单”的出台,既是省司法厅在驻厅纪检监察组的指导下,巩固拓展民生实事工作成果的生动实践,也是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有益探索。
下一步,省司法厅将推动“两张清单”学习常态化,将其纳入行政执法人员每年60学时在岗培训内容,教育引导行政执法人员将清单内容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同时,强化督促落实,通过日常监督、重点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问题,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