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新乡市政府与法院同向发力,持续深化府院联动,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逐步形成全层级覆盖、宽领域联动、常态化运行的工作格局。2026年8月20日,新乡市府院联动联席会议再次召开,进一步推动司法与行政协同解纷。
2023年12月,卫滨区某小区居民李某突发心肌梗死。由于居民楼没有电梯,救护人员只能用担架抬着他下楼,耗时一个多小时。此后,李某等业主申请加装电梯。全单元12户业主中,10户参与表决、9户签字同意,但街道办事处经调查认为,同意业主数量未超过单元业主总数一半,未予办理。2026年5月,李某提起行政诉讼。
案件进入法院后,先由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研判分流。卫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随后介入,区法院、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共同开展调解。经过多轮沟通,各方达成共识:若达到法定条件,街道办事处依法办理加装手续。李某表示理解,主动撤回起诉。
争议化解,不能简单等同于案件审结。新乡市依托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和综治中心,细化调解分类、健全调处流程,对需要复议、可以协调、应当裁判的争议分类处理,并通过行政争议全流程协调表留痕,推动更多纠纷在基层、在诉外得到解决。
府院联动也延伸到涉企行政执法领域。2026年1月,本地某种子公司因未经授权,在产品包装上使用“某电视台宣传企业品牌”等字样,被县市场监管局认定构成虚假宣传,处以罚款11万元。该公司认可违法事实并愿意整改,但认为处罚金额与违法情节、经营规模不相匹配,遂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法院与市场监管局、县政府多次会商,对处罚决定的合理性重新审视。市场监管局在法定裁量权限内合理下调罚款金额,该公司足额缴纳罚款、完成整改,自愿撤回起诉。个案之外,新乡市进一步推动统一涉企行政处罚裁量尺度,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避免机械执法、过度处罚。
对于依法驳回起诉的案件,新乡法院同样注重做好释法答疑。在一起房屋所有权登记案中,某企业通过司法拍卖竞得房产,办理过户时发现其中一套房产面积比竞买时少了245.98平方米。二审法院认为,该企业与案涉登记行为没有行政法上的利害关系,依法应驳回起诉。经过多层级释法,企业理解裁判逻辑,同意通过执行行为异议或执行监督程序解决实质争议,不再就本案申请再审。
目前,新乡法院将释法答疑贯穿争议化解全流程,通过判前释法和判后三级答疑,引导当事人形成合理预期、依法理性维权。同时,发挥司法建议和行政审判白皮书作用,分析高发案件背后的共性问题,推动行政机关规范执法。
2025年,新乡市行政诉讼发案量较2023年下降29.69%,行政机关败诉率下降14.83个百分点,两项指标均连续三年下降;今年1月至7月,行政案件调撤率达34.08%,同比提升4.95个百分点。从解决一个案件到梳理一类问题,新乡市正以府院联动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让司法与行政同向发力,更好回应群众诉求、服务经营主体。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任娜)